中山市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以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為知識產權協同保護的重要抓手,積極探索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融入知識產權糾紛化解,近日成功調解一宗游戲游藝行業相關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糾紛案件。
該案專利權人就被請求人涉案設備存在專利侵權、產品質量問題等方面爭議通過12345平臺提起糾紛處理請求。由于案情復雜且涉及不同案由、職能,中心經研判分析,立足共筑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同心圓,聯合屬地鎮街積極推進多元調解工作。
一是明確專利維權需求,實施聯合處置行動。中心辦案人員收到投訴材料后,第一時間向專利權人溝通爭議情況及投訴目的,了解到專利權人與被請求人存在一定合作基礎,調解意愿較強。并知悉專利權人已就同一標的物以不同案由向屬地鎮街行業主管部門提起投訴,辦案人員主動聯絡相關屬地鎮街,共享信息,協同開展現場調查工作,固定事實證據。
二是發揮行業部門優勢,形成多元調解合力。現場核實掌握案件基本案情后,辦案人員初步判斷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外觀設計專利構成相似的可能性較大。據此,會同屬地鎮街相關部門就各自案由所查明的事實及相關法律依據,引導被請求人放下芥蒂、產生調解意愿,并現場制定初步調解方案,為后續促成調解夯實基礎。
三是釋法明理消除疑慮,積極溝通促成調解。調解時,雙方當事人始終不能就具體條款達成一致。辦案人員審時度勢,適時開展口頭審理工作,組織雙方梳理案件證據,就基本事實達成共識。經反復溝通,知曉雙方心理預期后,辦案人員找準雙方對于調解協議條款的法律效力及是否構成侵權自認的內在顧慮,就此多次聯系雙方當事人,疏導對立情緒,耐心釋法明理,詳細剖析案情,解讀典型案例,闡述調解不成可能帶來的利害得失,引導雙方互諒互讓,最終成功幫助雙方找到調解平衡點。
因雙方對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案件調解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辦案人員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靈活運用多元調解方法,線上、線下溝通多達數十次,調解協議修改7次,在44天內促成調解,較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的法定期限縮短一半。最終被請求人依協議及時撤走涉案產品,雙方專利侵權糾紛得到圓滿化解,圍繞涉案產品的其他糾紛問題也隨之迎刃而解,雙方化干戈為玉帛。
該案的成功辦結是中心推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走深走實,切實化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的真實寫照,也是中心在知識產權領域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積極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