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藥品監管統計報告(2024年)》,數據來源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計信息系統,數據報告期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報告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等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對外公開參考。
第一部分 藥品監督管理情況
一、藥品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4年底,全市實有藥品零售連鎖門店970家(其中專營乙類OTC門店121家),較去年同期(1061家)下降8.58%;零售單體店2551家(其中專營乙類OTC門店8家),較去年同期(2401家)增長6.25%。詳見附表1。
二、藥品日常監管情況
2024年,全市共檢查藥品生產企業80家次(其中:麻藥、精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企業5家次,含血液制品、注射劑等高風險品種的生產企業14家次,延伸檢查原料藥、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生產企業7家次),未發現違法違規的生產企業,完成整改的生產企業79家次。詳見附表2。
2024年,全市共檢查藥品批發企業33家次,發現違法違規批發企業27家次,完成整改27家次;檢查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總部9家次,發現違法違規零售連鎖企業總部9家次,完成整改9家次;檢查藥品零售企業、使用單位3496家次,發現違法違規零售企業、使用單位1940家次,完成整改1835家次,立案查處105家次。詳見附表3-4。
三、藥品案件查處情況
2024年,全市共查處藥品案件181件,較去年同期(248件)下降27.02%;貨值1009.88萬元,較去年同期(2444.02萬元)下降58.68%;罰款65.9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76萬元。搗毀制假售假窩點4個,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7件。詳見附表5。
從貨值劃分來看,以貨值10 萬元以下案件為主,共180件,占案件總數的99.45%。另有貨值1000萬元-1億元案件1件。
從案件來源劃分看,以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的案件為主,共117件,占案件總數的64.64%。
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藥品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174件,占藥品案件總數的96.13%。其次是醫療機構案件6件、藥品生產企業案件1件。
第二部分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情況
一、醫療器械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4年底,全市實有生產一類醫療器械產品企業125家,其中僅從事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的企業80家,較去年同期(140家、95家)分別下降10.71%、15.79%。詳見附表6。
截至2024年底,全市實有從事第二類、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6261家,較去年同期(5915家)增長5.85%,其中僅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4718家,僅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223家, 同時從事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1320家。實有醫療器械批發企業490家,醫療器械零售企業5722家,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1776家。詳見附表7。
2024年,全市境內一類醫療器械首次備案101件,較去年同期(84件)增長20.24%。截至2024年底,全市實有境內一類醫療器械備案949件,較去年同期(898件)增長5.68%。詳見附表8。
二、醫療器械日常監管情況
2024年,全市共檢查醫療器械生產企業174家次,其中檢查國家重點監管企業5家次,全面檢查高風險企業40家次,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的生產企業15家次,完成整改15家次,立案查處1家次。詳見附表9。
2024年,全市共檢查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使用單位3094家次,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的企業或單位52家次,完成整改52家次,立案查處5家次。詳見附表10。
三、醫療器械案件查處情況
2024年,全市共查處醫療器械案件23件,較去年同期(47件)下降51.06%;貨值43.46萬元,較去年同期(168.7萬元)下降74.24%;罰款225.1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0.02萬元。詳見附表11。
從貨值劃分來看,以貨值5萬元以下的案件為主,共21件,占案件總數的91.3%。另有貨值5萬-20萬元案件和20萬-50萬元案件各1件。
從案件來源劃分來看,以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案件為主,共12件,占案件總數的52.17%;其次為投訴舉報案件,共6件,占案件總數的26.09%。
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17件,占案件總數的73.91%,另有醫療器械使用單位案件4件、生產企業案件2件。
第三部分 化妝品監督管理情況
一、化妝品日常監管情況
2024年,全市共檢查化妝品生產企業59家次,完成整改企業37家次,飛機檢查化妝品生產企業31家次。詳見附表12。
二、化妝品案件查處情況
2024年,全市共查處化妝品案件116件,較去年同期(140件)下降17.14%;貨值20.94萬元,較去年同期(36.73萬元)下降42.99%;罰款94.2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4.97萬元。詳見附表13。
從貨值劃分來看,以貨值2萬元以下案件為主,共113件,占案件總數的97.41%,另有貨值2萬-20萬元案件3件。
從案件來源劃分來看,以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案件為主,共83件,占案件總數的71.55%;其次為投訴舉報案件,共30件,占案件總數的25.86%。
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化妝品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109件,占案件總數的93.97%;化妝品生產企業案件7件,占案件總數的6.03%。
第四部分 其他情況
一、行政復議情況
2024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78件,均為被同級(或上級)政府審理的復議案件,其中化妝品案件38件、藥品案件25件、醫療器械案件15件,案件受理數較去年(63件)增長23.81%。詳見附表14。
受理的復議案件中,其中,因申請人撤回終止審理3件,被同級(或上級)政府作出“駁回復議申請”決定41件、“維持”決定22件以及“責令限期履行職責”決定2件。
二、行政訴訟情況
2024年,法院共受理行政訴訟案件4件,均為藥品類案件,駁回訴訟請求1件。詳見附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