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藥品監管
統計報告
(2021年第三季度)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
說 明
《中山市藥品監管統計報告(2021年第三季度)》,數據來源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計信息系統,數據報告期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報告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等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對外公開參考。
目 錄
第一部分 藥品監督管理情況
一、藥品企業基本情況
二、藥品日常監管情況
三、地方藥品抽驗情況
四、藥品案件查處情況
第二部分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情況
一、醫療器械企業基本情況
二、醫療器械日常監管情況
三、醫療器械案件查處情況
四、地方醫療器械抽驗情況
第三部分 化妝品監督管理情況
一、化妝品日常監管情況
二、化妝品案件查處情況
第一部分 藥品監督管理情況
一、藥品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藥品零售連鎖門店846家,零售單體店2096家,較去年同期分別增長7.36%、-2.56%。
二、藥品日常監管情況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檢查藥品生產企業59家次,未發現違法生產企業;發現違規生產企業30家次,完成整改30家次;檢查藥品經營批發企業40家次,發現違法違規經營批發企業12家次,完成整改11家次;檢查藥品經營零售企業1309家次,發現違法違規經營零售企業196家次,完成整改196家次。
三、地方藥品抽驗情況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抽驗主體數125家,檢驗藥品380批次,不合格0批次。按藥品類別分,抽檢化學藥品68家175批次,中成藥66家168批次,中藥材、中藥飲片23家34批次,生物制品1家3批次;按抽驗環節分,抽檢生產環節22家121批次,經營環節81家211批次,使用環節22家48批次。
四、藥品案件查處情況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查處藥品案件68件,較2020年同期(58件)增長17.24%;查處藥品案件貨值75.14萬元,與2020年同期(68.35萬元)相比增長9.93%。
從貨值看,貨值10萬元以下案件為67件,占總案件數的98.53%。貨值50萬元以上案件1件,占總案件數的1.47%。
從案件來源劃分看,來源于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的案件21件,占藥品案件總數的30.88%;舉報投訴的案件20件,占比29.41%;其他13件,占比19.12%;其他部門通報11件,占比16.18%;監督抽檢3件,占比4.41%。
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藥品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51件,占藥品案件總數的75%;醫療機構10件,占比14.71%;藥品生產企業案件7件,占比10.29%。
第二部分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情況
一、醫療器械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共有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121家,較去年同期(97家)增長24.7%,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產品569個,較去年同期(452個)增長25.9%。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實有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企業107家,其中僅從事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生產的企業71家,較去年同期(99家、69家)分別增長8.08%、2.9%。
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實有僅從事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4332家,僅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187家, 同時從事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的企業894家,較去年同期(4088家,151家,744家) 分別增長5.97%、23.84%、20.16%。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境內一類醫療器械備案161件,較去年同期(182家)下降11.54%。截至2021年9月底,全市實有境內一類醫療器械備案676件,較去年同期(593家)增長13.99%。
二、醫療器械日常監管情況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檢查醫療器械生產企業173家次,其中檢查高風險企業32家次。詳見附表10。檢查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1657家次,發現存在違法違規的企業或單位63家次,已完成整改的企業或單位57家次。
三、醫療器械案件查處情況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查處醫療器械案件14件,較去年同期(23件)相比下降39.13%;查處醫療器械案件貨值21.67萬元,較去年同期(65.07萬元)相比下降66.7%。
從貨值劃分來看,貨值5萬元以下的案件13件,5萬-20萬元案件1件。從案件來源劃分來看,投訴舉報5件,監督抽驗1件,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2件,其他部門通報5件,其他1件。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生產企業6件,經營企業6件,使用單位2件。
四、地方醫療器械抽驗情況
根據2021年總局及省局抽檢計劃,均已完成抽樣任務。其中,按照總局抽檢計劃開展抽樣11批次;按照省抽樣計劃開展抽樣126批次。共計開展抽樣137批次。
第三部分 化妝品監督管理情況
一、化妝品日常監管情況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檢查化妝品生產企業75家次,抽驗化妝品14批次。
二、化妝品案件查處情況
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共查處化妝品案件109件,較去年同期(22件)增長395.45%;案件貨值18.85萬元,較去年同期(6.51萬元)增長189.55%;案件罰沒金額85.14萬元,較去年同期(21.02萬元)相比增長305.04%;其中,1家化妝品企業未按照許可范圍組織化妝品生產,罰沒入庫3萬元,1家未按照要求建立并執行生產記錄制度、銷售管理和銷售記錄制度,生產未取得批準文號,罰沒入庫20萬元多。
從貨值劃分來看,本期貨值2萬元以下案件108件,2萬元以上1件。
從案件來源劃分來看,以投訴舉報的案件為主,共96件,占化妝品案件總數的88.07%;監督抽驗的案件1件;日常監管和專項檢查案件1件;其他部門通報的案件7件;其他4件。
從違法主體劃分來看,以化妝品經營企業案件為主,共82件,占化妝品案件總數的75.23%;化妝品生產企業案件3件,占比2.75%;美容美發機構4件,占比3.67%;其他案件20件,占比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