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在中山市范圍內實施食品經營許可“一證多址”試點改革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起,在中山市范圍內實施食品經營許可“一證多址”試點改革工作。此舉,旨在深化食品經營許可改革,充分激發經營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通告》所稱“一證多址”,是指在中山市行政區域內,對符合本方案規定條件的食品經營連鎖企業,按照自愿原則,在其新開辦直營門店(不含加盟店)申請相同業態、經營項目食品經營許可時,其經營場所地址信息直接標注在食品經營連鎖企業總部的《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上,直營門店可不再發放《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通過懸掛“一證多址”《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實現“亮證”。同時,原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直營門店可根據企業意愿進行“一證多址”整合。
《通告》明確了“一證多址”改革的實施范圍。適用于企業總部在中山市登記,使用統一商號(字號),實行統一采購配送食品、統一規范經營管理、統一經營項目,并在中山市內有兩家或以上直營門店,且各直營門店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布局、工藝流程布局、設備設施相同或相近的食品銷售連鎖企業和餐飲服務連鎖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從事食品經營的不在實施范圍內。
《通告》指出了三種不適用“一證多址”改革的情形。一是主體業態為大型及以上餐飲經營者、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企業;二是經營項目含“冷食類制售”“生食類制售”等有專間要求的企業;三是有較嚴重的不良信用記錄或者存在曾作出虛假承諾等情形且信用未修復的企業。
此次改革是中山市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之一。通過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等措施,為食品連鎖經營企業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此舉,不僅有助于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還將進一步推動中山市食品經營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接下來,市市場監管局將持續深化市場監管領域審批制度改革,探索更多創新舉措,為經營主體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和支持,助力中山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