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中市監聽告字〔2024〕3564號
單位:中山市雅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2000MA570X7P10
住所:中山市古鎮鎮古四村鴻福一路三巷3號三樓305卡之一(住所申報)
投資人:陽小華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單位涉嫌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一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告知如下:
經查明:你單位注冊登記地址中山市古鎮鎮古四村鴻福一路三巷3號三樓305卡之一(住所登記)為居住用出租房,自2023年9月開始已由與你單位經營行為無關的個人居住,你單位不在該地址經營且無法聯系,已超過6個月未正常營業。你單位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被我局依法查獲。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一、我局執法人員制作的《現場筆錄》、提取的現場檢查照片,證明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檢查的情況。
二、我局執法人員對注冊登記地址房東制作的《詢問筆錄》,證明你單位住所地址已更換幾任房客,目前用途是租賃用于個人居住使用的出租屋,并不是經營性用房。
三、我局執法人員向你單位寄送《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詢問通知書》及EMS快件查詢記錄,證明了寄送給你單位中山市雅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EMS快件因收件方拒收被退回妥投的情況。我局公告的詢問通知書網站截圖,證明無法聯系你單位。
四、我局向稅務部門發出的《關于商請協助提供企業納稅申報和繳款記錄的函》及稅務部門反饋的《關于商請協助提供企業納稅申報和繳款記錄的復函》,證明你單位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以上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事實;
五、你單位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證明了你單位的注冊情況。
綜上,本局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已違反了上述規定,依法應予處罰。
綜上所述,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所指的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本局擬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吊銷中山市雅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
因受送達人下落不明,無法把《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你單位,現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你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并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逾期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舉行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執法一科 聯系電話:0760-89888121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