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冠達食品有限公司:
經查,你(單位)于2024年5月14日,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現有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等事項發生變化,未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違反了《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本機關于2024年6月4日依法對你(單位)作出《責令整改通知書》(中市監責改食生〔2024〕證06號)、《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市監當處食生〔2024〕證06號),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以上執法文書,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
請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機關領取《責令整改通知書》《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聯系電話:0760-88166037
聯系地址: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48號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709室
附件:1.《責令整改通知書》(中市監責改食生〔2024〕證06號)
2.《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市監當處食生〔2024〕證06號)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