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及各鎮街市場監管分局,各農貿市場開辦(投資)單位:
為落實中山市打造“香山新街市”項目落地,根據《關于印發2023年中山市第二批“香山新街市”打造建設項目經費使用規定的通知》(中市監〔2023〕277號)文件精神,由中山市打造“香山新街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稱“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納入2023年第二批擬打造“香山新街市”農貿市場分批次開展驗收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驗收對象
納入2023年中山市擬打造第二批“香山新街市”項目的農貿市場開辦(投資)單位(詳見附件1)。
二、驗收時間
根據工作安排,驗收工作從2023年10月中下旬起至12月分3批次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驗收程序
(一)市場開辦(投資)單位提出驗收申請
納入打造“香山新街市”項目的市場開辦(投資)單位對照《中山市打造第二批“香山新街市”項目驗收指南》(詳見附件2),已完成場內改造的,將驗收資料報所在鎮街市場監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二)組織初審和實地驗收
1.各鎮(街)組織評分初審后,由鎮街市場監管部門將參與驗收的市場資料報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悅來南路12號415辦公室)。
2.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組進行實地驗收(評分標準見《驗收指南》),并根據專家組意見出具驗收結果,最終評分超過80分(含)視為驗收通過。初次驗收不合格的市場,經整改后可參加下一批次的驗收。
(三)整改要求
如農貿市場經評審后分數未達到80分的,須按專家組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并按規定時間完成,將整改結果情況報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核。復核仍不通過的,視為驗收不通過。
四、注意事項
(一)驗收結束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驗收結果進行通報,并組織市場開辦(投資)單位申報扶持資金(國有企業投資、經營、管理的農貿市場不納入扶持范圍)。最終驗收結果視為不通過的農貿市場取消扶持資金申請資格。
(二)申報單位應當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三)請市場開辦(投資)單位按時提交資料(扶持資金申請資料可連同驗收材料一同報鎮街市場監管部門)。
附件:1.納入2023年中山市擬打造第二批“香山新街市”市場名單.docx
中山市打造“香山新街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