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中市監聽告字〔2023〕0091-0457號
中山市大涌鎮聚星服裝修整經營部等367家個人獨資企業: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單位涉嫌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一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告知如下:
經查明,你單位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以上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于2023年3月9日被本局立案調查。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實:
一、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本局先后兩次向你單位郵寄送達《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住所(經營場所)核查函》被退回的統計表,以及本局根據你單位因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依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名單,證明你單位未按規定報送2021年年度報告且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事實。
二、本局向稅務部門發出的《關于協助核查廣東銘潤汽車貨運有限公司等3506家企業納稅申報和繳款記錄的函》及稅務部門反饋的《關于協助核查廣東銘潤汽車貨運有限公司等3506家企業納稅申報和繳款記錄結果的復函》,證明你單位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以上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事實;
三、本局對你單位的住所(經營場所)進行檢查時制作的《現場筆錄》及取證照片、對你單位的住所(經營場所)投遞專用信函的情況,證明你單位的經營情況。
本局認為:你單位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所指的“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個人獨資企業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依法應予吊銷營業執照。
綜上所述,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所指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局擬吊銷你單位的營業執照。
因現場送達、郵寄送達均無法把《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你單位,現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你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你單位有權要求舉行聽證。
你單位自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舉行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執法一科 聯系電話:0760-88807731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