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網絡培訓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于2024年10月1日起開始施行,有效期5年。現將《管理辦法》有關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修訂《管理辦法》?
應急管理部2023年12月20日發布了《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AQ 8011-2023,以下簡稱“行標”),行標將于2024年7月1日實施,其中對網絡培訓教師條件和學時進行了要求。此次修訂是為了貫徹落實行標的文件精神,做好新舊政策銜接,保證我省2022年6月1日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網絡培訓管理辦法》與行標保持一致。
二、《管理辦法》主要修訂了哪些條款?
此次修訂主要涉及正文第十七條、第十九條、附件1的1.1、2.4、4.1.5和附件2,對網絡師資、網絡學時和安全等級要求進行了修訂。
三、網絡師資有哪些變化?
為提升線上理論培訓質量,確保網絡課程教師品質,需對網絡課程師資要求予以明確。《管理辦法》附件1的4.1.5規定“課程要素應齊全,包括但不限于課程名稱、教師簡介、內容簡介、培訓學時、課程形式、培訓對象等;授課教師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或高級職稱,熟悉安全培訓教學規律、掌握安全生產相關知識和技能,應在本專業領域具有 5 年以上的實踐經驗”。
四、網絡學時有哪些變化?
依據《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AQ 8011-2023),《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將網絡培訓學時由原來的“初次網絡培訓學時原則上不得超過理論培訓總學時的80%,各類復審培訓推薦使用網絡課程在線進行”修改為“網絡培訓學時原則上不得超過理論培訓總學時的70%”,附件2中相應學時根據第十九條的規定全部進行修訂。
五、安全等級要求有哪些變化?
依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管理辦法》附件2.4規定“網絡平臺至少應符合《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中第三級保護能力的要求,每年按規定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狀況開展等級測評,學員的基本信息、學時數據等關鍵數據應采用加密存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