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和減少一般事故的發生,守住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底線。 1、核查各鎮街、各部門落實“十五條”硬措施情況各鎮街、各部門要認真按照《中山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中山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安委〔2022〕7號)有關落實“十五條”硬措施要求,用30天時間對標對表、逐項查漏補缺,市安委辦將適時組織核查。 01、鎮街黨(工)委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鎮街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是否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工)委主要負責人是否立即主持召開黨委會分析形勢,研究安全生產監管重大問題,真正扎實抓出成效。 02、鎮街政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情況。鎮街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否根據黨委會的要求,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提出有效的辦法,鎮街各行業領域分管領導是否抓好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鎮街是否建立村居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主要領導是否負責紅色警示級別的村居,其他鎮領導掛點其余級別的村居,調動市鎮資源,主動排查隱患,主動化解問題。 03、部門嚴格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情況。各部門是否按“三管三必須”原則落實安全監管責任,既管合法的,也管非法的,既管在冊的,也管不在冊的。厘清新業態、新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編制本部門安全生產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梳理、認真評估涉及安全生產的下放事項,是否實事求是開展一次評估,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是否及時糾正。 04、各相關單位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情況。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中不履行職責的干部,是否依法追究責任。對發生較大以上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負責人,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要依法明確五年內或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等其他追責措施;對負責人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的,是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責。對發生一般亡人生產安全事故,是否落實最高檢關于安全生產溯源治理方面的檢察建議,加強行刑銜接追責力度。 05、各鎮街、各部門壓實企業實際控制人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是否全面摸清企業底數,查清企業實際控制人,壓實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是否嚴格落實國家“鋼8條”“鋁7條”“粉6條”“有限空間4條”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我省鋼鐵企業安全管理“七個嚴格”等硬規定。 06、各鎮街、各部門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針對民航、危險化學品、燃氣、建筑施工、特種設備、鋼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出租屋、旅游景區等重點領域,“兩重點一重大”化工裝置、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涉爆、有限空間、商漁船碰撞、“三合一”場所、“兩客一危一重貨”、危大工程等重點部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07、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情況。發展改革、應急管理、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文化廣電旅游等部門是否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用地、規劃、施工、驗收安全關,是否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對危險化學品、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業高危項目人員聚集場所,不得降低安全門檻。 08、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為情況。交通運輸、水務、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是否立即采取行動,對高危行業違法分包轉包行為,嚴肅追究發包方承包方法律責任,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誰掛的牌子誰負責,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要嚴格追究資質方的責任。對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存在違法分包、轉包行為的涉事企業,研究限制其在中山市范圍內參與招投標活動,提請發證機關依法暫扣或吊銷其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 09、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情況。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務及人社部門是否指導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是否檢查指導建筑施工領域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辦法;是否嚴厲查處項目部和勞務分包單位安全生產各搞各的、沒有實行統一管理等問題。 10、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行動情況。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交通運輸、水務、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海事、應急管理、城管和執法等部門是否精心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狠抓一批非法違法行為和事件的處理,起到威懾作用;嚴厲打擊涉漁“三無”船舶非法捕撈、建筑無資質施工和層層轉包、私搭亂建鐵皮棚等違章建筑、利用面包車或商務車非法營運、中介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等典型非法違法行為。 11、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松軟”問題情況。市鎮兩級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執法是否理直氣壯,是否強化專業執法,組織專家參與執法過程,對同類問題屢查屢犯、反復發生的,依法頂格處罰。是否嚴格執行新《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行政處罰率。是否會同檢察機關扎實推進“八號檢察建議”,是否履職盡責,筑牢安全生產防線。 12、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情況。市鎮兩級是否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確保有足夠力量承擔安全監管任務。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城管和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是否以改革為名,層層下放執法責任。是否配強應急部門領導班子,加強專業執法裝備配備,健全經費保障機制。 13、重賞重獎安全生產隱患舉報情況。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是否向社會公布政府服務便民熱線12345、應急管理部門舉報熱線12350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聯系方式,鼓勵公眾對重大風險、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是否督促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吹哨人”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舉報獎勵機制。 14、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為情況。各鎮街、各部門是否嚴格落實事故值報制度,對謊報、瞞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對直接負責人和負有管理領導責任的人員,依法依規依紀從嚴追究責任。對初步認定的瞞報事故,是否一律由上級安委會掛牌督辦,必要時調查。 15、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各鎮街、各部門是否從實際出發,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系,把握好政策基調,做到穩中求進,使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 2、各鎮街、各行業主管部門針對重點領域開展大檢查 01、壓實企業實際控制人責任 各鎮街、各部門要全力壓實企業實際控制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安全生產的要求貫徹落實到企業生產的每個員工、每個領域、每個時段,深入推進“安監1710”七項職責的分項落實,每兩個月重點抓一項,第一階段重點推動企業實際控制人第一項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扎實開展全市歲末年尾安全生產大檢查行動。 02、消防安全 吸取河南“11·2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和新疆烏魯木齊市“11·24”重大火災事故教訓,開展為期2個月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大跨度廠房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緊盯大跨度廠房(占地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的廠房)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同一時間段容納30人以上,從事制鞋、制衣、玩具、電子、燈飾、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倉儲等),重點治理違規動火、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數量不足、電氣線路老化、破損,私拉亂接,未套管、“三合一”違規住人、建筑外墻門窗違規安裝防盜網影響疏散逃生、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和違規使用泡沫夾心彩鋼板分隔、裝修等消防違法行為,治理突出火災隱患,確保歲末年尾全市消防安全形勢平穩。 03、森林防滅火 貫徹落實今冬明春森林防滅火工作,壓實各方責任,與林區村居、經營單位、林區工程單位等簽訂責任書。按照“百日攻堅”和“五清”行動方案,深入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大野外違規用火查處力度,及時上報各項行動推進情況。按照《中山市森林防滅火應急物資儲備規范》配備森林消防物資,完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做好節假日森林防滅火隊伍值守安排。落實“包山頭、守路口”措施,在進山路口設置固定或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加強森林防滅火宣傳教育,按照森林防滅火宣傳月方案,在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等地方設置、懸掛足夠醒目的防火警示牌。 04、工礦企業 深入分項推進“安監1710”行動,堅定不移地抓住企業實際控制人這個關鍵,引導、幫扶、督促、核查實際控制人履行安全生產七項法定職責,通過自查自改、主動報備、接受核查、嚴肅執法,全面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迅速組織開展村級工業園區“七查”專項行動,切實落實“園八條”要求,加強對有限空間、使用化學品、粉塵涉爆、液氨制冷等重點行業的管控。 05、危險化學品 切實抓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危險化學品事故通常毒害性大、影響范圍廣、易造成群死群傷,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全鏈條、全過程安全監管,特別是要盯緊醇基燃料、硝化纖維素等新興、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深化推進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堅決防范化解危化品領域重大風險。 06、建筑施工 深刻吸取各類事故教訓,扎扎實實開展違法分包、轉包專項治理行動,對建設單位履行首要責任、施工單位履行主體責任、監理單位履行監管責任檢查,要重點督促工程行業監管部門深入排查整治涉水地下在建工程安全隱患,突出加強危大工程、特殊作業安全風險管控,特別是對危大工程,必須要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全過程”安全監督。 07、道路交通 緊盯歲末年尾關鍵節點,精準聚焦各類突出風險隱患,緊緊圍繞道路交通事故“減量控大”中心工作,堅決打好風險隱患“殲滅戰”、路面秩序“防控戰”、應急處置“合成戰”、宣傳教育“陣地戰”,嚴防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08、城鎮燃氣 開展餐飲等場所用氣安全整治。對使用燃氣的餐飲場所進行排查,重點整治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間違規使用燃氣,場所超量存儲氣瓶等安全隱患。開展燃氣場站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排查燃氣場站內燃氣設施設備老化損壞、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格、管理人員和運維操作人員專業素質不高等問題,督促燃氣經營企業認真整改。 09、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 深化落實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專項整治,集中抓好涉漁“三無”船舶清理行動、涉漁船舶安全執法行動、落實船東主體責任行動及商漁共治共管等行動。 10、特種設備 吸取阜沙“2·13”事故的教訓,持續推進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排查和專項整治行動,加大對涉鍋爐、壓力容器及使用無牌叉車無證作業特種設備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對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嚴管嚴處,切實堵住管理不善、責任不實、操作不規范、設備不更新等安全漏洞。 三、工作要求 加強領導 各鎮街、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力親為、靠前指揮協調,落實落細職責任務分工。市安委辦適時組織對各鎮街、各部門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各鎮街、各部門要吸取典型事故教訓,聚焦重點領域主要風險,做到“召開一次研判分析會、明確幾項工作重點、提出幾條對策措施”。 抓好整改 各鎮街、各部門要梳理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安全生產頑瘴痼疾,及時主動向本級黨委、政府“交單子”,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對于重大突出問題要強化協調配合,集中攻堅解決。 轉變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