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有關安全技術服務機構:
為加強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監管,規范從業行為,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第1號令)等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省內外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在中山市開展業務時,辦理提前告知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范圍
在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備案的外省安全評價、檢測檢驗、企業安全標準化評審機構(以下統稱為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和本省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均可在其資質有效期內,按資質業務范圍在我市開展相關安全技術服務。上述機構在我市開展技術服務后,應向我局安全生產基礎科進行告知性信息登記, 以便應急管理部門進行業務聯系和監管。
二、登記要求
(一) 登記資料要求
到我局進行信息登記的機構應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 份,其中復印件需加蓋機構公章):
中山市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登記申請表(附件);
營業執照復印件;
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復印件;
機構在我市的業務負責人需提供近期的購買社保記錄復印件;
存在業務代理單位的,須提交經雙方蓋章確認的業務 代理授權書和業務代理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 本地業務負責人
登記中填報的本地業務負責人必須全面掌握本機構在 我市開展的業務情況,并負責與我局進行日常業務協調溝 通。
(三) 信息更新和注銷
已登記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出現下列情況的,應在15曰內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提供需要變更的相關資料),辦理信息更新或注銷登記。有關情況包括:
機構營業執照信息發生改變的;
資質證書內容發生變更的;
代理單位或本地業務負責人發生變化的;
暫停或停止在我市開展安全技術服務的。
已登記機構出現資質吊銷、過期情況,或資質證書完成 延期后未按要求到我局進行信息更新的,將按自動注銷登記 處理。
三、規范評價行為,嚴格執行各項規定
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管理部、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安全評價、檢測檢驗、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有關規定,主動接受市應急管理局和技術服務活動所在地應急管理分局的監管,要把建立完善安全評價檢測檢驗、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服務過程控制體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按照過程控制考核標準的要求,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真負責的原則,開展各項技術服務活動。要加強內部管理,按照“誰評價、誰負責”,“誰評審、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評價過程控制,確保評價報告質量。市應急管理局每年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服務機構在我市所做的評價報告質量進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情況進行通報,對抽查中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日常業務管理要求
(一)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在我市開展安全技術服務,應自覺接受我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并參加我局組 織的安全技術服務質量抽查。
(二)為保障服務質量,針對當前因業務代理引起的違 規現象,我局對使用業務代理的機構實施相對嚴格的管理措 施:一是建議各機構盡量避免使用業務代理,確需使用的, 必須進行嚴格的內部管理;二是在我市范圍內最多只能委托 一家代理單位負責全市業務,不得出現個人代理、多頭代理 或本部和代理同時承接業務的情況;三是在與服務對象簽訂 技術服務合同或協議時,必須由技術服務機構與服務對象直接簽訂,同時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內容必須與實際約定一致,不得出現多版本合同情況;四是不得安排業務代理人員從事應由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承擔的各項工作;五是我局在開展質量抽查活動時,將把存在業務代理的機構列為重點抽查對象,一旦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從嚴查處。
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