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決策部署,根據《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中山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安監管〔2014〕88號)等相關規定,現向各部門、各單位征集2020年度中山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原則和范圍
(一)項目申報原則
1.必須符合《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與申報對象。
2.資金的安排堅持統籌規劃、集中高效、突出重點、兼顧一般、量力而行、鼓勵先進的原則。
3.原則上同一個項目只能申請一項專項資金。申請單位不得以同一項目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同一項目確因特殊情況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必須在申報材料中注明原因。
(二)項目申報范圍
專項資金按照公開申請、專家評審、擇優重點扶持的原則運作,堅持問題導向,貼近實際,貼近熱點、難點問題,集中支持安全生產的重點項目。征集范圍包括以下類別:
1.用于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方面,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購買專業執法裝備。
(2)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
(3)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建設。
2.用于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檢查等方面,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整治等相關活動。
(2)組織對危及人身及財產安全的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處置、執法、監察等。
(3)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包括:聘請專家參與較大以上或者社會影響較大以及市領導交辦的安全事故調查;配合國務院和省調查組開展重特大安全事故調查;為事故調查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3.用于安全生產公共宣傳、教育、培訓等方面,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培訓。
(2)開展安全生產文化建設推廣活動。
(3)引導企業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教育。
(4)開展其他安全生產相關宣傳培訓。
4.用于安全生產風險評估管理方面,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重大危險源的安全評估、分級、監管、監控。
(2)安全領域重大風險評估、預警、應急工作。
(3)事故隱患舉報受理、轉接、交辦與跟蹤。
(4)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
5.用于引導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方面,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制定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規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建設工作,督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標準。
(2)引導企業改善安全管理、進行安全生產技術改造等。
6.用于安全生產課題研究和推廣方面,具體包括以下事項:
(1)安全生產相關規劃編制、課題研究。
(2)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
7.用于經市政府批準的其他事項。
二、支持形式
2020年中山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采取購買服務、配套支持、項目補貼的方式進行支持(2020年申報項目資金規模可參照2019年項目確定)。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的安全生產項目應符合我市社會發展需要,契合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申報單位必須是中山市各級政府機構、在中山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是在中山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的生產經營單位、有資質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他有關單位。
(二)項目應結合市財政部門2020年度財政預算要求編制,做到明確規范、科學合理、高效節約。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精神,規范項目資金預算。項目設置應符合財政資金支付范圍,原則上不設置辦公硬件、人員福利支出,涉及到會議、差旅等支出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以及省市標準制定預算安排。
(三)構建項目預算編制與執行相掛鉤的監管體系,把執行進度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對于管理不到位、執行率低且無合理解釋的項目進行核減;2018或2019年度執行率低于90%的項目,2020年度將適度核減項目預算資金。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績效評價中發現在歷年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問題的單位不予安排項目。
(四)加強標準化支出管理,細化項目支出用途。認真、準確編制項目支出明細,加強項目支出管理,確保項目明細在支出預算執行環節與預算編制環節保持一致,增強項目支出規范性。
(五)2019年度已提出的申報項目,因專項資金額度限制未立項的,申報單位可視實際需要重新申請。
(六)凡項目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逾期申報的,一律不予安排。
四、申報流程
(一)申報材料
申請中山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單位,應提交以下材料:
1.2020年度中山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申報表(附件1);
2.可行性研究報告(附件2);
3.其他相關附件:
(1)申報單位為企業的需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機構代碼等證照復印件以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上年度財務狀況會計報告;
(2)其他有關材料,如市政府同意開展項目的批示件。
申報材料需提交一式兩份,由法人簽字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二)申報程序
1.各級政府機構、在中山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機構等單位持有關申報材料直接向中山市應急管理局提出申請;
2.中央、省屬、市屬企業由集團公司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后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3.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申報項目須經轄區應急管理分局對項目材料進行初審后,由轄區應急管理分局統一收集上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三)申請項目總額超過50萬元(含50萬元)的,需要提交資金管理辦法。
(四)中山市應急管理局將組織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可行性評審。
五、征集時間
(一)即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前,提交申報材料的電子版。
(二)紙質材料提交日期另行通知。
六、報送注意事項
請各申報單位按照附件模板及以下要求,同時報送項目電子版及紙質版材料:
申報電子材料要求。每個項目獨立一個壓縮文件夾,請將文件夾名稱設置為:xx單位xxx項目+報送日期,2020年3月10日下午下班前通過郵件形式發送至中山市應急管理局信財科郵箱:zsyjxck@163.com。電子材料內容:《2020年度中山市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申報表》、《可行性報告》、資金管理辦法(50萬元及以上)、所提及的佐證材料(掃描件)。
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4日
(聯系人及電話:吳測天,88228726;董方,8839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