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保障 |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若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且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我們將按保險單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
意外殘疾保障 |
若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且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 180 日內(含第180日)因該意外傷害導致符合《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及代碼》(標準編號為 JR/T 0083-201)(以下簡稱《標準》)所列傷殘項目,我們依照《標準》規定的評定原則對傷殘項目進行評定,并按評定結果所對應《標準》規定的給付比例乘以保險單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若該項傷殘所進行的治療自該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滿 180 日仍未結束,我們將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傷殘鑒定,并依據傷殘鑒定結果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 |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在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對于被保險人在治療期間實際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符合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所在地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我們將超過免賠額的部分按約定的給付比例給付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 |
意外住院津貼 |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并經醫療機構診斷須住院治療,對于被保險人每次住院,我們將按住院日數扣除住院免賠日數后乘以保險單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住院津貼日額所得數額給付意外傷害住院津貼。意外傷害住院津貼日額和住院免賠日數由投保人投保時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
重大疾病保障(60種疾?。?/strong> |
若被保險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新增加的被保險人自貴單位申請生效之日)起30 日內(含第30 日),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們向貴單位無息返還該被保險人的已交保險費,同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新增加的被保險人自貴單位申請生效之日)起30 日后或自續保合同生效之日后,被確診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們按本合同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60種重疾包括:惡性腫瘤-重度、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嚴重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塔橋術、嚴重慢性腎衰竭、多個肢體缺失、急性重癥肝炎或亞急性重癥肝炎、嚴重非惡性顱內腫瘤、嚴重慢性肝功能衰竭、嚴重腦炎后遺癥或嚴重腦膜炎后遺癥、深度昏迷、雙耳失聰(3歲始理賠)、雙目失明(3歲始終理賠)、癱瘓、心臟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原發性帕金森病、嚴重III度燒傷、嚴重特發性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3歲始理賠)、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嚴重慢性呼吸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嚴重多發性硬化、嚴重I型糖尿病、侵蝕性葡萄胎(或稱惡性葡萄胎)、系統性紅斑狼瘡-III型或以上狼瘡性腎炎、嚴重心肌病、顱腦手術、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急性壞死胰腺炎開腹手術、經輸血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全省性重癥肌無力、植物人狀態、溶血性鏈球菌引起的壞疽、重癥急性壞死性筋膜炎、嚴重的系統性硬皮病、進行性核上性麻痹(Steele-Rchardson-Olszewski綜合征)、胰腺移植、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癡呆、嚴重川崎病、肺泡蛋白質沉積癥、腎髓質囊性病、慢性復發性胰腺炎、克雅氏病、嚴重面部燒傷、埃博拉病毒感染、固職業關系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失去一肢及一眼、嚴重的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特發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肺淋巴管肌瘤病、嚴重感染性心內膜炎、絲蟲病所致象皮腫、需手術切除的嗜鉻細胞瘤。 |
住院醫療 |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新增加的被保險人自貴單位申請生效之日起)30日后發疾病,經本合同約定的醫療機構診斷確定必須住院治療并正式辦理住院手續入院治療,且被保險人沒有公費醫療或社會醫療保險的,我們對被保險人入住本合同約定的醫療機構治療期間發生的必須且合理的住院費用超過免賠額的部分按約定的給付比例給付住院醫療保險金。免賠額和給付比例由貴單位在投保時和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合理住院費用須符合當地公費醫療或社會醫療保險的報銷范圍。 |
定期壽險保障 |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原因導致身故,我們將按保險單載明的該被保險人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
交通意外傷害保障 |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保單載明的合法商業營運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指客運飛機、客運火車、地鐵、輕軌、客運輪船、商業運營汽車、自駕等)、駕駛或乘坐私家車期間發生意外傷害,若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我們按本合同載明的該被保險人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類別所對應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同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障責任終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在乘坐保單載明的合法商業營運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指客運飛機、客運火車、地鐵、輕軌、客運輪船、客運汽車等)、駕駛或乘坐私家車期間發生意外傷害,若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含第180日)因該意外傷害導致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見附件)所列傷殘項目,我們依照該標準規定的評定原則和被保險人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對傷殘項目進行評定,若該項傷殘所進行的治療自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滿180 日仍未結束,我們將按第180 日的身體情況進行傷殘鑒定,并依據傷殘鑒定結果給付意外傷殘保險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