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粵應急規〔2020〕4號)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文件要求,并根據《關于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中心更名等事項的批復》(中山編辦〔2022〕89號),受市應急管理局委托,中山市應急事務中心為中山市安全生產知識(操作資格)和管理能力考核考試機構,承擔全市危險化學品、工商貿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操作資格)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特此公告。
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