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我市市級應急救援預案,擬對《中山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等五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具體修訂服務要求見附件,采購預算總價不超80000.00元(大寫:人民幣捌萬元整),請有意參加的供應商于2021年7月13日(周二)下午17:00前到中山市應急管理局(地址:中山市石岐區民生路38號606室)提交密封并蓋有單位公章的服務方案及書面報價文件。我局將于當日下午17:00組織對服務方案及報價文件現場開封登記,在提供服務方案的供應商中從優選擇1家,簽訂采購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市應急管理局五項應急救援預案修訂項目需求書
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0760-88323766)
市應急管理局五項應急救援預案修訂項目需求書
一、總則
1.項目內容:《中山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等五項應急救援預案修訂。
2.完成時間:簽訂合同后50天內完成。
3.成交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轉包或分包。
二、項目內容及目標
根據相關文件和標準,在規定時間內對中山市應急管理局現有的《中山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地震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等五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調整修訂,以適應新形勢下應急救援需求,更加科學專業地指導我市各類應急救援行動。
三、項目成果要求
項目成果需適用于我市情況,客觀、科學、專業地對《中山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地震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等五項應急救援預案完成修訂。成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根據機構三定方案,結合實際情況對現有的《中山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地震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中山市處置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預案(2020年修訂試行)》等五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調整修改,明確各部門職責、牽頭工作以及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等重要內容,確保應急救援預案能切實可行地指導我市各類應急救援行動。
四、報價人的資格要求:
1、報價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貿)資質二級以上(含二級)或安全生產標準化(危險化學品)資質三級以上(含三級),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2、報價人應具有不少于1名高級工程師、2名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人員。(提供有效職稱證明文件復印件和供應商為其繳納的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參保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五、時間節點
簽訂合同后30天內完成修訂初稿,經中山市應急管理局同意后,由供應商對五項應急救援預案召開專家評審會議工作。在簽訂合同后50天完成全部修訂工作。
各項成果需包含至少5套的紙質蓋章件及相應電子版。
六、項目實施要求
1.報價人要根據應急救援預案修訂的工作需要,制定修訂工作方案,設立項目工作組,項目工作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名、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2名)。
項目組人員應及時到位,一般情況不得更換項目組成員,如需更換必須提前3個工作日書面報告采購人,征得采購人同意情況下才能更換;如果項目組人員存在工作態度、責任心、技術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之一的問題時,采購人有權要求編制單位更換項目組人員,并且編制單位在收到采購人書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必須更換,接替人員須征得采購人同意后才能使用。
2.技術服務質量及驗收要求
本項目要求提交的技術成果需經過專家評審(評審專家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推薦,評審會各項費用由成交人承擔),專家評審一致同意通過的才視為通過驗收,未能通過專家評審驗收的,成交人需根據專家意見再進行修改直至通過驗收,所產生費用由成交人承擔。
3. 前期調研要求
本項目需進行前期的深入調研,確保應急救援預案真實客觀、切實可行。
七、報價要求
1.項目采購預算為人民幣8萬元,報價若超過項目采購預算,其報價將視為無效投標。
2.項目報價為全包價,包含但不限于成本費、勞務費(包含項目評審及申報所產生的費用)、交通費、材料費、會議費、專家咨詢及評審費用、調研費用、稅金(全額含稅發票)、雇員費用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其他應預見和不可預見費用等完成本采購項目的一切費用及企業利潤,以人民幣為結算單位。
3.報價人須考慮本項目在實施期間的一切可能產生的費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項目工作范圍發生變更,由成交人和采購人雙方協商解決;其余情況下,項目總價均不予調整,采購人將不再另行支付與本項目相關的任何費用(另有約定的除外)
八、付款方式
1.五項應急救援預案通過驗收后一次性付清。
2.成交人須在采購人辦理付款手續前10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提供當次應收款項等額的正式發票,收款方、出具發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須與中標供應商名稱一致。
3.付款期間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由雙方協商處理。
4.本項目付款時間為采購人向財政支付部門提出支付申請的時間(不含財政支付部門的審查時間)。
九、其他要求
1.各報價單位,需提交項目工作方案,需包含人員組成、調研安排、節點控制、專家評審會計劃,對項目主要內容的響應等。
2.保密要求
成交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采購人所提供的所有相關資料、數據,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責任不因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購人提出要求,成交人須無條件與采購人簽訂保密協議。
3.罰則
編制單位逾期未按本項目計劃安排完成修訂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扣減合同金額的5‰,逾期超過10日的,采購單位有權與其編制單位終止合同。
4.成果的歸屬:本項目的所有成果所有權歸采購人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