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安全生產資質證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應急〔2020〕146號)的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我市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等安全生產資質證書的核發及日常監管工作,現將有關公告如下:
一、停止順延疫情期間到期的安全生產資質證件有效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停止執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2020年第4號公告中關于“由應急管理部門(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核)發的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以下簡稱“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在疫情期間到期的,其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的規定。
二、做好到期“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再培訓、復審、順延換證工作
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凡我市未按時完成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再培訓、復審、順延換證的個人,如需繼續依法申請辦理證件的,應當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相關規定到經我局備案的全市安全培訓機構(具體地點及培訓項目見我局網站www.szmaolu.com公告公示欄)申請辦理再培訓、復審、延期換證或換證手續。
中山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