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位于中山市翠亨新區未來大道深中通道翠亨東收費站旁的綜合管廊內發生一起一般物體打擊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總工會、市發展和改革局、翠亨新區管委會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中山翠亨新區未來大道旁管廊內“8.13”一般物體打擊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相關的事故調查工作,并邀請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
經調查認定,中山翠亨新區未來大道旁管廊內“8.13”一般物體打擊事故是一起因設施有缺陷,員工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操作知識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調查組通過調查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提出了對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現將事故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2000MA51F4EH87,法定代表人:郭某勇,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2000萬(元),注冊日期:2018年03月23日,核準日期:2024年02月27日,登記機關: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地址:中山市東區白沙灣涌下橫街28號,經營范圍: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新能源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弱電設備安裝維護;承接水電安裝工程;承接機電及空調制冷設備的安裝維修工程;建筑勞務分包;銷售:光伏組件、五金電器、電力電子產品、電力器材、電線電纜。(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珠海市粵燈機電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0774036648U,法定代表人:王某荃,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資本:1000萬(元),注冊時間:2005年05月09日,登記機關:珠海市香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珠海市香洲區前山逸仙路163號二層商場A、B號鋪,經營范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業務(承裝類四級、承修類四級、承試類四級);35KV及以下送變配電工程開發設計、施工、安裝和技術服務;變配電工程安裝、驗收業務;用電技術咨詢;機電產品、電力設備批發、零售;配電設施專業維護;房屋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郭某勇,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居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河南省平輿縣***********,系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公司的管理工作。
陳某江,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日期:19**年**月**日,居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貴州省德江縣**************,系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員工,與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有簽訂勞動合同。
?。?/span>三)合同簽訂情況
珠海市粵燈機電有限公司承接中山灣中新城項目萬濱萬潮廣場(F40地塊)外線外電工程(簽署合同為《中山灣中新城項目時代廣場B區(F40地塊)外線外電工程合同》),并將其中未來大道綜合管廊內敷設電纜的工程勞務分包給具備施工資質的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雙方未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
陳某江等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利用卷揚機和動滑輪組進行牽引電纜時,未保持安全距離,動滑輪固定鐵絲斷裂,動滑輪彈出砸中陳某江致其死亡。
(1)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未制定卷揚機及動滑輪等組件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從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從業人員不具備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無法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尤其針對動滑輪固定方面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從而無法排查固定的動滑輪存在松動或脫落的安全風險隱患。
(2)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郭某勇未組織制定并實施卷揚機及動滑輪等組件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珠海市粵燈機電有限公司未與勞務承包單位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經調查認定,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是事故責任單位。為吸取教訓,教育和懲戒有關事故責任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議對中山翠亨新區未來大道旁管廊內“8·13”一般物體打擊事故的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對事故負有責任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2.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郭某勇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的規定,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由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郭某勇對事故負有責任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3.珠海市粵燈機電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建議由翠亨新區管理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珠海市粵燈機電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中山市千泰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粵燈機電有限公司應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強化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作業人員培訓后必須經考核合格再安排上崗。公司主要負責人要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制止從業人員的違章作業,及時消除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翠亨新區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應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訓,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職責,一是加強管廊作業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所有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持續高壓開展針對性、專業性檢查,將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細化到項、責任落實到人,全力筑牢安全生產根基;二是加強執法工作,通過嚴格執法督促企業落實好主體責任,切實防范和有效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堅持嚴格執法與提升企業安全管理能力兩手抓,與企業一道共同努力,共同維護企業安全發展環境;三是加強宣傳教育工作,聚焦安全生產文化宣傳教育,以執法人員和專家隊伍為基本力量,強化日常執法檢查中的宣傳工作,圍繞容易發生較大事故的行業領域、關鍵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搞好事故警示宣傳,及時向企業發送最新事故通報,以案為鑒,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中山翠亨新區未來大道旁管廊內“8·13”一般物體打擊事故調查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