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7日15時55分許,位于中山市三鄉鎮平南新村一巷1號首層第二卡的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內發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事故。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總工會、住建局、三鄉鎮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12·7”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相關的事故調查工作,并邀請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通過調查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提出了對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現將事故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
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住所:中山市三鄉鎮平南新村一巷1號首層第二卡,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2000576497590C,法定代表人:黃某升,成立日期:2011年5月30日,營業期限:長期,注冊資本:人民幣叁萬元,經營范圍包括:藥品經營;食品零售;零售:第一類醫療器械、消毒用品、化妝品、日用品、保健食品;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身份信息。
黃某升,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廣西田東縣林逢鎮************,現住廣東省中山市三鄉鎮*************,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死者身份信息。
曾某秋,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廣東省龍川縣老隆鎮***************,施工單位。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22年11月27日,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計劃拆除公司內舊自動取款機的內間墻以擴大店內面積。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黃某升(法定代表人)與曾某秋在微信上約定由曾某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接上述拆除工程(其中拆墻費用為1000元、安裝透明玻璃貨柜和鋁合金門框的費用為7775元),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經咨詢行業主管部門,拆除工程不需要有相應資質、拆除100萬元以下工程不需要到有關部門備案)。
2022年12月7日上午,曾某秋到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進行拆除作業,其先將內墻外面用白色塑料膜與公司內的藥品區隔開,然后用電鉆對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內舊柜員機內間墻進行拆除,下午15時50分左右,在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的黃某升(法定代表人)發現拆墻那邊沒有動靜,就越過白色塑料膜走過去查看,看到曾某秋背靠著一面墻壁站著不動,對面一堵約1.7米×1.8米的墻體砸在曾某秋身上,現場呼叫曾某秋沒有反應,黃某升立即撥打了110、120和119電話,公安、消防、120陸續到現場,消防人員把雜物搬開后由120醫護人員對曾某秋進行救治,曾某秋經現場醫務人員搶救無效死亡。
舊自動取款機的內間墻的位置 墻體坍塌的現場 砸中曾某秋的墻體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綜合詢問筆錄、現場勘查、死亡記錄的死亡原因等情況,認定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曾某秋在拆除墻體時未從上至下拆除,違規用電鉆先從墻的底部拆墻,被瞬間整體倒塌的墻體砸中后身亡。該行為違反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174-2016)5.1.1“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并應分段進行”的操作規定。
(二)生產經營單位未落實生產安全主體責任。
1.曾某秋未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內舊柜員機內間墻進行拆除作業時,沒有佩戴保護自身安全的防護用品;違反《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術規范》(JGJ174-2016)5.1.1“人工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并應分段進行”的操作規定;
2.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將拆除內間墻工程發包給曾某秋,未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
四、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履職情況
2022年,為有效防范工礦商貿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三鄉鎮安委辦按照國家、省、市統一部署,扎實開展了“百日清零”、“安監1710”、“風云139”、“安全生產百日攻堅”等專項行動,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一是深入貫徹落實“發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鎮黨政領導在重點時段帶隊深入重點領域、重點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檢查行動;二是鎮安委會制定并印發工作方案,組織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各村(社區)在工貿、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危化品、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進“風云139”聯合執法行動,行動中共出動檢查人員4528人次,檢查各類生產經營單位1858個,發現隱患2162處,已整改1961處,實施停產停業整頓措施企業143家;三是督促企業實際控制人落實安全生產七項法定職責,建立長效報備機制,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目前已完成對全鎮3028家工貿企業核查任務,并結合對轄區工貿企業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對風險等級高的企業實施重點檢查和執法;四是出動1885人次檢查在建項目872個次,責令整改352家次,排查出安全隱患1185項,已整改1185項,對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堅決嚴肅處理,發出中山市建設工程企業不良行為扣分通知累計21份共扣分203分,組織房屋市政工程相關企業負責人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17次,涉及項目102個,組織開展增強參建人員應急處置能力和安全自救能力應急演練,組織40個項目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活動,參與培訓人次約404人,開展14次消防演練活動。
綜上,三鄉鎮人民政府已履行了對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12·7”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六、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事故企業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經調查認定,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12·7”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5萬元,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的影響。曾某秋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未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是事故責任單位。為吸取教訓,教育和懲戒有關事故責任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議對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12·7”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建議給予行政處罰單位(個人):
1.曾某秋作為施工單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因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議免于追究其責任。
2.三鄉鎮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二)其他建議。
七、監管部門處理建議
三鄉鎮人民政府已履行屬地監督檢查職責,按照“失職追責,盡職免責”的原則,建議免于追究相關部門的責任。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應認真吸取教訓,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將拆除內間墻工程發包給曾某秋,未與其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三鄉鎮人民政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要求。一是要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進一步厘清相關部門職責,壓實監管責任;二是結合當地媒體進行新聞報道強化宣傳,進一步壓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防范和遏制同類事故的發生;三是要對照問題舉一反三抓整改,深入剖析同類事故的共性問題,找準發力點,立即組織對轄區內同類型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四是結合鎮在建項目實際情況,根據安全生產“四不放過”原則,要求各施工單位、村(社區)吸取事故教訓,牢記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嚴格抓好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強化風險管控,對涉事的小散工程落實作業指導工作,確保安全隱患消除,同時要提高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加強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完善工地內安全警示標識,提高隱患排查治理和各行業安全生產宣傳力度,履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職責,特別是對于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工程,建立臺賬,做到“定人、定時、定措施”,加大檢查頻率,確保及時消除問題及隱患。
中山市祈福醫藥有限公司“12·7”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