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5日,中山市民眾街道中山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發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后,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山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了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總工會、民眾街道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組成的中山市民眾街道中山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12·25”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開展相關的事故調查工作,并邀請市紀委監委派員參加。
事故調查組通過調查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提出了對事故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和整改措施,現將事故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單位情況。
1.建設單位:中山東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2000MA55E8DYXF,法定代表人:林某彬,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住所:中山市翠亨新區香山大道創新中心廠房C棟4樓409室-06卡(住所申報),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公路管理與養護;房地產開發經營;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工程管理服務;城鄉市容管理;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停車場服務;汽車拖車、救援、清障服務;共享自行車服務;電子過磅服務;機械設備租賃;廣告制作;廣告設計、代理;非居住房地產租賃;運輸設備租賃服務;充電控制設備租賃;倉儲設備租賃服務;洗車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施工單位: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0001903345106,法定代表人:劉某亮,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期:1986年12月05日,注冊資本:336489.631618萬,核準日期:2021年11月05日,登記機關: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廣州市天河區廣州大道中942號,經營范圍:承包境內外公路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設施工程、機電工程、道路養護工程、城市軌道工程、海洋工程、機場工程、環保工程、管道工程、綠化工程等各類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管理、咨詢(按本公司有效證書經營),以及配套設備、材料、構件的生產、經營、銷售、安裝及倉儲;各類基礎設施項目及附屬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及管理;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實業投資、開發、經營;投資咨詢(不含期貨、證券);自有房屋租賃;銷售:建筑材料、五金、交電、工業生產資料(不含實行汽車品牌銷售管理的汽車、危險化學品);機械設備制造、安裝、改造和維修和租賃;鋼結構制作、安裝;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項目不得經營;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須取得相關許可證方可經營),從事國內沿海普通貨物運輸、海上拖帶及與海洋工程相關的專業服務(按本公司有效許可證經營)。
3.勞務分包單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00102MA5YUF538C,法定代表人:吳某華,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04月12日,注冊資本:800.00萬,核準日期:2018年04月12日,登記機關: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住所:重慶市涪陵區焦石鎮焦石大道102號1-6080號,經營范圍:從事建筑勞務相關業務(須經審批的經營項目,取得審批后方可從事經營);從事建筑相關業務(須經審批的經營項目,取得審批后方可從事經營)。
2021年7月28日,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與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簽訂《中山東環高速公路總承包項目C段橋梁下部結構五隊工程勞務分包合同》,合同約定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施工內容包括:民眾側樁號K28+154~K28+529范圍內主塔承臺、塔座、塔身及過渡墩、輔助墩的承臺、墩身、蓋梁等施工。雙方已簽訂《安全生產合同》《2022年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4.監理單位:中鐵武漢大橋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2010030005115XG,法定代表人:魏某旺, 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住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博學路8號,經營范圍:工程監理;工程測量;工程試驗檢測;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類(道路、橋梁工程、軌道交通勘察)施工圖審查;工程代建、工程項目管理;工程招標代理、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工程咨詢及技術咨詢服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應取得相關部門許可后方可經營)
(二)勞務分包單位法定代表人。
吳某華,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重慶市涪陵區*************,是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死者身份信息。
李某,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四川省宜賓市敘州區*****************,是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員工。
(四)工程概況。
香山大橋為主跨880m的雙塔雙索面上下雙層8車道鋼梁斜拉橋。主塔造型為倒Y型,主橋長度為448X2+880=1776m。索塔承臺采用啞鈴型多邊形承臺,下設樁基50根,全橋2個承臺共計100根,為雙索面人字形塔,塔柱采用對稱D字形斷面,主塔采用C55混凝土;其中火炬側上塔柱高94.5m,合龍段高2m,下塔柱高160.2m,燈罩高4.5m,索塔總高度256.7m(不含燈罩);民眾側上塔柱高94.5m,合龍段高2m,下塔柱高168.8m,燈罩高4.5m,索塔總高度為265.3m(不含燈罩)。
二、事故經過
2022年12月25日晚23時,中山市民眾街道中山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工人李某、易某強、吳某海拆除主塔左幅31#節橫隔板內模時,李某將安全帶直接掛在所拆除的模板上,現場安全員楊某和班組長郭某軍未對李某的安全帶保護措施進行監督檢查,作業期間懸掛安全帶的模板突然脫落,將作業人員李某帶落,從左幅31#節橫隔板人孔處(約180米高)墜落至下橫梁牛腿處塔內平臺(約55米高),民眾醫院醫護人員到場后確認李某已無生命體征。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李某違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高空作業操作規程“禁止把安全帶掛在移動或帶尖銳棱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安全帶要拴掛在牢固的構件或物體上”的規定,違規將安全帶掛在所拆除的模板上,模板脫落時,李某隨模板墜落致死。
(二)企業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1.勞務分包單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人員李某進行高處作業,未監督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安全帶;
2.勞務分包單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吳某華,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未及時發現并消除(李某將安全帶掛在所拆除的模板上)事故隱患;
3.施工單位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對勞務分包單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對施工現場存在高處作業安全隱患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勞務分包公司違章作業,安全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
4.監理單位中鐵武漢大橋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現場專業監理高處作業監督工作不細,發現作業工人不系安全帶的問題后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對高處作業等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紕漏,應承擔監理責任。
四、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履職情況
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12月7日,民眾街道相關職能部門對中山東環高速公路總承包項目C段進行多次檢查,向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發出3份《建設工程整改通知書》(安監[2022]改字第0318002A號、安監[2022]改字第1109002A號、安監[2022]改字第1207001A號),但檢查不夠細致,未發現高空作業人員無證作業的情況。
五、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中山市民眾街道中山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12·25”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六、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事故企業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經調查認定,中山市民眾街道中山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12·25”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58.6萬元,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的影響。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人員李某進行高處作業,未監督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安全帶,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是事故責任單位。為吸取教訓,教育和懲戒有關事故責任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議對中山市民眾街道中山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12·25”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建議追究刑事責任人員
吳某華,吳某華是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排無高處作業證的李某進行高處作業,同時吳某華未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發現并消除(李某將安全帶掛在所拆除的模板上)事故隱患,導致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責任,存在涉嫌刑事犯罪情形,建議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二)建議給予行政處罰單位:
1.勞務分包單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特種作業資格人員李某進行高處作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未監督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安全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以上行為導致事故發生,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是事故責任單位,建議由中山市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2.施工單位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對勞務分包單位重慶官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對施工現場勞務分包單位存在高處作業安全隱患和違章作業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安全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建議交通部門對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3.監理單位中鐵武漢大橋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現場專業監理高處作業監督工作不細,發現作業工人不系安全帶的問題后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對高處作業等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紕漏。建議交通部門對中鐵武漢大橋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理。
七、監管部門處理建議
責成中山市民眾街道城住農局向中山市民眾街道作書面檢討,并抄送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八、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切實提高統籌發展和生產安全的政治站位。
各相關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系列重要論述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刻汲取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12·25”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訓,統籌發展和安全,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堅決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以實際行動踐行“兩個維護”。要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建立健全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持續推進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最小工作單元。
(二)壓緊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保利長大工程有限公司及勞務分包公司要切實轉變“重進度產值、輕安全管理”的觀念,強化工程技術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項目、每個崗位、每名人員;要加強工程技術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各類專項方案針對性、合理性、操作性差以及專項方案與實際施工“兩張皮”的問題;要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從嚴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切實從根本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三)進一步規范高空作業安全管理。
各相關單位要把安全責任、壓力進行網格化分級管理,強化安全措施的落實,切實避免高空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再發生。針對交通運輸項目建設要壓緊壓實作業審批、防范措施制定、監督巡查等各個環節,督促指導施工作業場(面)檢查,做好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排查梳理交通運輸項目建設高空作業風險隱患,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問題,逐一建檔、逐一整改,確保閉環。參建單位要嚴格履行高空作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以“零容忍”態度打擊高空作業安全管理不落實、整改流于形式現象,遏制高空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產生,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中山市民眾街道中山東環C段香山大橋民眾側主塔“12·25”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