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已相繼發生了東莞市雙洲紙業有限公司“2.15”、佛山市順德區北滘鎮上僚村的智能制造創新示范園區“6.5”、東莞市生益電子有限公司“6.14”、珠海市“10.16”污水管道施工等有限空間作業中毒事故,分別造成 7 人死亡、3 人死亡、3 人死亡和3 人死亡。以上事故的主要原因都是作業人員在有限空間或相對密閉空間作業過程中因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氣體中毒或缺氧窒息,并盲目施救造成人員傷亡。這類事故充分暴露出項目單位對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沒進行涉及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辨識告知和安全交底;施工作業單位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作業人員安全意識薄弱,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辨識不到位,現場人員缺乏基本的應急常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沒有弄清致害因素,并缺少個體防護器材和應急裝備的情況下盲目施救,導致傷亡擴大,教訓十分深刻。
各鎮(區)、各有關部門強化有限空間作業企業要強化節后復產復工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組織專題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制定一份復產復工方案、多形式組織全員安全教育、制定一套應急處置方案、組織一次全廠性安全檢查等措施,務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復產、防范措施不落實不復產、 隱患問題不清零不復產,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復工復產期間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
各有限空間作業企業要嚴格落實“六個一”措施,同時突出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不”要求。即: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