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小欖鎮召開“拆窗破網”專項行動整治工作推進會,副鎮長黃偉忠,鎮黨政綜合辦、綜治辦、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相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傳達上級工作會議精神,通報九類場所整治工作情況,對“拆窗破網”專項行動第三階段工作進行再部署,堅決對人員密集場所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進行拆除,全面筑牢消防安全防線。
截至5月10日,小欖鎮各類人員密集場所整改拆除防盜網、鐵柵欄、廣告牌共3300余處。其中,全鎮478家養老院、醫院、中小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托管機構、培訓機構、衛生服務站、月子中心等九類場所已100%完成整改。

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第六十條規定: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