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欖鎮法制建設定向財力轉移支付資金收支情況說明
2016年小欖鎮行政復議案件受理點法制建設定向財力轉移支付資金收入2.75萬元,支出2.739萬元 ,結余0.011萬元。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定向財力轉移支付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4]80號)和 《關于印發〈中山市定向財力轉移支付資金監督檢查辦法〉的通知》(中財監[2015]44號)、《關于進一步明確法制建設定向財力轉移支付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中法[2014]65號)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現將2016年小欖鎮法制建設定向財力轉移支付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說明如下:
一、資金分配方式和依據
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法制建設定向財力轉移支付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中法[2014]65號)的要求,2016年法制建設定向財力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行政復議案件鎮區受理點辦公經費補貼、宣傳費用補貼和其他業務工作的經費補貼。
二、資金使用情況
2016年小欖鎮行政復議受理點經費主要用于法制辦公室(行政復議受理點)的日常辦公支出,辦公費支出2119.9元、郵電費支出255元、維護費支出1460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4906.1元、辦公設備購置購聯想電腦主機4050元、惠普筆記本電腦4599元。2016年定向財力轉移支付資金使用過程中未擅自改變資金定向用途,未擠占、挪用、套取資金及違規增加“三公”經費等消耗性、行政性支出和違規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等支出。
中山市小欖鎮法制辦公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