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關于廢止《小欖鎮使用財政資金建設工程公開選擇施工單位的管理規定》的公告
一、文件制定背景說明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司法部修訂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國市監反壟規〔2021〕2號)第十三條規定“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小欖鎮使用財政資金建設工程公開選擇施工單位的管理規定》(欖府辦〔2020〕19號)部分內容已違反該條款,違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已不適用,特制定《中山市小欖鎮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小欖鎮使用財政資金建設工程公開選擇施工單位的管理規定>的公告》。
二、目的意義
為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本公告的主要目的是廢止與上級現行文件不相符的實施細則。
三、文件的主要內容
廢止《小欖鎮使用財政資金建設工程公開選擇施工單位的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