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小欖鎮人才公寓管理辦法》業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小欖鎮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中山市人才房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我鎮人才公寓管理,提升人才安居服務水平,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人才公寓是指在一定期限內供人才免租金或低于市場租金入住的政策性租賃用房。
第二章籌集管理
第三條人才公寓可通過配建、集中新建等方式建設,也可通過購買、租賃市場房源,接管、盤活政府存量房源,以及接受捐贈房源等方式籌集。鼓勵用人單位等社會力量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等方式參與人才公寓建設和籌集。
第四條人才公寓建設,原則上以商品房項目配建為主,集中新建為輔。城市更新和建設服務中心應在產業、人才集聚區域的用地規劃中預留人才公寓的用地規模。
第五條人才公寓籌集,原則上應以盤活存量為主,鼓勵社會參與,具體籌集渠道如下:
(一)盤活政府存量房源。通過盤活政府存量房源,清退不符合租住條件的住戶,將符合使用條件的公建配套房轉作人才公寓。
(二)購買、租賃市場房源。通過購買、租賃市場房源的方式籌集人才公寓。
(三)其他籌集方式。鼓勵用人單位通過自建或直接租賃市場房源用作人才公寓。
第六條人才公寓項目選址應考慮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等因素,優先選址公共交通相對便利、產業布局相對集中、公共配套相對完善的區域。教育、醫療、道路、公交等公共設施應同步配套。人才公寓應具備必要的生活設施,滿足人才居家生活需要。
第三章申請條件及配租標準
第七條配租基本條件
(一)申請人在小欖鎮用人單位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為以下人才類別之一:1.《中山市新時代人才高質量發展二十三條》等文件規定的頂尖人才;2.中山市特聘人才;3.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4.特級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人才;5.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且碩士以上學位人才;6.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在人才公寓數量可以滿足的情況下,可放寬申請條件至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學士學位人才、中級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
(二)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在我市無自有住房(含農村宅基地自建房),且未享受用人單位提供的宿舍或住房補貼。
(三)申請人無犯罪行為。
第八條配租標準
(一)以下人才類別之一可申請三居室人才公寓:
1.頂尖人才;
2.中山市特聘人才;
3.中山市第六層次及以上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
4.正高級專業技術人才;
5.研究生學歷且博士學位人才;
6.首席技師人才。
(二)以下人才類別之一可申請二居室人才公寓:
1.中山市第七層次及以下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
2.副高級專業技術人才;
3.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學位人才;
4.特級技師人才。
在人才公寓數量可以滿足的情況下,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學士學位人才、中級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可申請二居室人才公寓。
(三)人才公寓原則上作為人才周轉之用。按照人才層次、職稱級別、職業技能等級、學歷層次、人才在欖工作年限、企業情況等計分標準進行積分,詳見《小欖鎮人才公寓積分入住計分標準》(附件1),按積分高低安排入住,積分相同的人才根據申請時間先后順序安排入住。
如房源緊張或經調劑無合適房源的,按申請時間先后進行輪候;如申請人放棄選房的,后序人員依次遞補。
(四)對于實際存量房源與申請人所屬人才類型無法匹配的情形,由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根據入住人數、積分情況等進行統一安排,配租戶型低于人才層級所對應標準部分不予補償。
(五)申請人已婚的,一般應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其配偶、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如申請人及其配偶同時符合條件,由人才層級高的一方進行申請,另一方納入其他加分要素進行積分。
第九條租金、租期和續租
(一)頂尖人才、中山市特聘人才、中山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特級技師以上職業技能人才、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且碩士以上學位人才、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免租期一般為2年。在人才公寓數量可以滿足的情況下,全日制本科學歷且學士學位人才、中級專業技術人才、高級技師,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免租期一般為1年。
(二)申請人不在小欖工作,中途退租后,再次回到小欖工作的,可再次申請入住人才公寓,但按人才條件不同,最高配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2年,特殊情況由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研究確定。
(三)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續租的,按照二次配租價格進行續租,續租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二次配租價格由鎮公有資產事務中心確定。
(四)由鎮公有資產事務中心具體負責配租價格的確定和租金的使用,租金需用于人才公寓的管理和維護。
第四章申請程序
第十條人才公寓具體申請程序如下:
(一)發布房源信息: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根據人才公寓建設和籌集情況,通過政府網站或其他媒體動態發布人才公寓配租信息,包括房源地點、人才公寓數量、類型、配套設施、配租對象申請條件等信息。
(二)申請:申請人在線上填寫基本信息,并上傳《小欖鎮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附件2)。
(三)受理和審核: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線上受理和審核申報材料,并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人提交以下資料至中山國際人才港小欖服務中心業務受理窗口(小欖鎮榮華南路30號天集智海產業園6棟2樓)。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并對申報信息、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1.《小欖鎮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附件2)原件(一式三份),須填寫單位意見并簽字蓋章。
2.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證(護照、臺胞證等)、戶口本、子女出生證明、結婚證(已婚者)等證件復印件(須提供原件,檢驗后退回,下稱“驗原件”)。
3.以下材料至少提供一種:①頂尖人才證明材料,②特聘人才聘約,③人才證,④學歷(學位)證書和學信網認證報告或學歷認證,⑤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國家專業技術資格網上查詢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⑥職業資格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網上查詢結果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4.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
5.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蓋公章)、單位承諾書一份(附件3)。
6.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的無住房證明原件(由中山市自然資源局出具)。
7.申請人在欖工作期間的參保證明。
8.配偶同時符合申請人才公寓條件的,同步按3、4、5點提供配偶材料。
9.專利情況、企業單位情況等可加分的證明材料。
10.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擬定入住人員。經初審、受理和審核后,由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根據申請人的積分情況擬定入住人員。
(五)公示及異議處理:對擬定入住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如有異議,須在公示期內書面提出,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核查處理。
(六)辦理入住:公示無異議的,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以書面形式明確入住人員承租優惠事宜。由鎮公有資產事務中心與申請人簽訂人才公寓承租合同,辦理入住等手續。如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承租合同的,則視為自動放棄配租資格。
(七)保證金:每套人才公寓須繳納3000元作為租賃保證金,租賃期滿或退租手續辦結后全額退回。
第五章管理及退出程序
第十一條日常管理:租賃合同采取兩年一簽的形式。鎮公有資產事務中心可對入住人員信息進行登記和定期核查,入住人員須配合做好相關工作。若中途退租需提前一個月辦理手續;申請人中途調離原單位,到本鎮其他單位就職的,需在一個月內提交新單位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年審工作: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不定期查詢入住人員社保繳納情況。申請人需在每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向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報送《小欖鎮人才公寓年審表》(附件4)原件(1份)、年審材料(無住房證明、用人單位出具的入住人員在職及現實表現證明等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承租人才公寓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網絡費以及據實分攤的其他費用等由承租人自行負擔,并需按規定及時繳納。
第十四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鎮黨建和組織人事辦公室以書面形式通知鎮公有資產事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配合鎮公有資產事務中心收回人才公寓,承租人員須在一個月內辦理退租手續,退回所承租的住房,并繳清所有承租期間發生的費用:
(一)不在小欖鎮工作的。
(二)租賃年限到期的,或續租期滿的。
(三)在本市范圍內擁有各種形式住房的。
(四)私自轉租、轉借的。
(五)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公寓用途的。
(六)連續2個月以上未按時繳納租金(免租人員除外)或物業管理等費用的。
(七)沒在規定時間內年審,或年審不合格的。
(八)經查,連續2個月以上未在小欖鎮繳納社保的。
(九)其他被認定不適宜繼續承租的情況。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五條人才存在犯罪行為的,取消配租資格,已辦理入住的人才應即時辦理退租手續。
第十六條人才及所在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欺瞞行為的,一經查實,將收回承租的公寓,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第十七條申請人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逾期未搬離或拒不退還公寓的,鎮公有資產事務中心應當予以清退,清退所產生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并按照市場價格追繳逾期時間段的租金等費用。對申請人拖欠的費用,其用人單位應配合管理部門追繳。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小欖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
第二十條本辦法實施有效期為5年。
附件:1.小欖鎮人才公寓積分入住計分標準
2.小欖鎮人才公寓入住申請表
3.單位承諾書
4.小欖鎮人才公寓年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