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一級 事項 | 二級 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鎮級 | 村級 |
1 | 法治宣傳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法律法規資訊;普法動態資訊;普法講師團信息等 | 《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中山市“八五”普法規劃》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小欖司法所 | ■政府網站 ■入戶/現場 ■廣東法律服務網 | √ |
| √ |
| √ |
|
2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轄區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產品 |
3 | 法律 援助
| 法律援助服務 | 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指派通知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第八條、第二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司法部令第124號)第十六條;《廣東省司法廳關于辦理法律援助事項程序的規定》(粵司規〔2017〕1號)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小欖司法所 | ■精準推送 |
| 法律援助申請人、受指派的律師事務所或其他組織等 | √ |
| √ |
|
4 | 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辦案補貼的審核發放 | 案件補貼審核發放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二條;《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第四十三條。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小欖司法所 | ■精準推送 |
| 申請人 |
| √ | √ |
|
5 | 對不予法律援助決定和終止法律援助決定有異議的審查 | 處理決定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第八條、第二十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司法部令第124號)第十六條; 《廣東省司法廳關于辦理法律援助事項程序的規定》(粵司規〔2017〕1號) 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小欖司法所 | ■精準推送 |
| 申請人 |
| √ | √ |
|
6 | 法律查詢服務
| 法律服務機構、人員信息查詢服務 | 轄區內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有關基本信息、從業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二十條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小欖司法所 | ■政府網站 ■廣東法律服務網 | √ |
| √ |
| √ |
|
7 | 法律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12348法網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二十條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小欖司法所 | ■政府網站 ■廣東法律服務網 | √ |
| √ |
| √ |
|
8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信息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規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具體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號碼;中國法律服務網和廣東省法律服務網網址;三大平臺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二十條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小欖司法所 | ■政府網站 ■社區/村公示欄(電子屏) ■廣東法律服務網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