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關于印發《五桂山街道“鄉村新秀”自主評定實施方案》的通知
五桂山街道于2024年7月18日印發了《五桂山街道“鄉村新秀”自主評定實施方案》桂辦規字〔2024〕2號。現就《五桂山街道“鄉村新秀”自主評定實施方案》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選樹鄉村人才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幫扶帶動轄區文旅產業再上新臺階。五桂山街道辦事處在廣泛征求業務部門及律師的意見基礎上,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形成過程
根據《中山市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工作方案》相關文件精神,結合五桂山實際,擬定了《五桂山街道“鄉村新秀”自主評定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5月16日內部向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及街道經科統局、人社分局、教體文旅局、財政分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征求意見,市委組織部建議附件指標體系表上,增加項目效益分值到60分,已采納。5月27日,征求了法律顧問意見,回復“無修改建議”。6月 3日,按照有關規定,官網上發布《五桂山街道“鄉村新秀”自主評定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截至 2024 年6月13日,沒有收到反饋意見。6月17日經市場監管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未發現存在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條款的情形。7月3日經街道司法所出具合法性審查意見,隨后提交街道黨工委會集體研究并表決通過形成定稿。經街道辦事處主任簽發后以桂辦規字〔2024〕2號文印發。
三、主要內容
《五桂山街道“鄉村新秀”自主評定實施方案》共四章十二條,包括總則、評定對象及程序、補貼申請與核發、附則。創新村(社區)黨組織舉薦、評審委員會復審、街道黨工委評定、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制度,分批評選出5名左右在推進“百千萬工程” 賦能鄉村振興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鄉村新秀”,納入市鄉村振興人才庫管理。“鄉村新秀”由街道按3:3:4的比例,分三年每人發放共10萬元生活補貼,在三年支持期內參照“中山英才計劃”特聘人才D檔享受子女入學、醫療服務、安居保障和金融支持等待遇。
四、社會效益
《五桂山街道“鄉村新秀”自主評定實施方案》,選樹鄉村人才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幫扶帶動轄區文旅產業人才發展。進一步提升街道鄉村人才競爭力,招引更多生態農業、文化旅游、文化創意的創新創業人才。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此前規定與本實施方案不一致的,按“從新、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未盡事宜,按照中山市有關規定執行,由五桂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街道辦事處
2024年7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