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單位:
經研究決定,現將《五桂山企業提質增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五桂山辦事處
2019年6月24日
五桂山企業提質增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根據《五桂山產業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企業提質增效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經五桂山黨工委、辦事處批準設立,在五桂山產業扶持專項資金中安排,專門用于技術改造、先進制造業、企業上市、電子商務、生產性服務業、糧食流通等產業挖掘潛力、做大做強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遵循公開透明、突出重點、選強擇優、強化監督的原則,主要采取配套獎勵的方式進行使用。
第四條 五桂山經信局是企業提質增效專項資金的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對資金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第二章 使用對象、范圍和標準
第五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對象是:在五桂山進行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制度,生產及經營狀況良好,符合五桂山產業發展方向,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
第六條 專項資金主要使用范圍及資助標準。
申請本專項資金的申請人須在獲得市級以上相關資金扶持、資格認定等2年內(以資金到賬、認定日期為準,且被市相關部門認定屬于五桂山項目)向五桂山經信局提出申請,并經五桂山產業扶持專項資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上述各項目申報期間搬遷到我區的企業,且被認定屬于五桂山項目的,適用本辦法。
單個企業,同一年度獲得本專項資金補助的總額,不超過其當年的地方財政貢獻。
(一)技術改造。
1. 貸款貼息。按照中山市給予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利息貼息額的50%給予扶持。
2. 無償補助。按照中山市給予項目投資額補助款的50%給予扶持。
3. 服務平臺。對市級以上的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中山市給予項目補助款的50%給予扶持。
4. 事后獎補。對獲得省、市技術改造事后獎補的,分別按照省、市的補助額的50%給予扶持。
(二)綠色節能。
1. 清潔生產。對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獲得中山市資助的,按照中山市資助額的50%給予扶持。
2. 能效“領跑者”。對納入省級以上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的,按照中山市資助額的50%給予扶持。
3. 電機能效提升。獲得省電機能效提升補貼的企業(不含專業機構),按照中山市補貼額的50%給予扶持。
(三)企業上市。
1. 上市獎勵。經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的,在市獎勵的基礎上,再獎勵200萬元。
2. 境外上市。企業境外上市的,在市獎勵基礎上,一次性獎勵150萬元;境外上市公司遷至五桂山的,在市獎勵基礎上,分3年,每年獎勵40萬元。
3. 遷移獎勵。境內市外上市公司將注冊地及總部遷至五桂山的,在市獎勵基礎上,分3年,每年獎勵60萬元。
4. 新三板掛牌。企業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并進入新三板掛牌報價轉讓的,在市獎勵基礎上,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四)上規上限。
對首次獲得市統計局認定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企業,在市獎勵的基礎上,一次性補助2萬元。上規后,第二年、第三年,銷售額分別增長25%以上且盈利的,再分別給予各5萬元獎勵。
(五)現代服務業。
1. 服務業集聚區。對具有集聚效應和引導帶動作用的服務業集聚區,獲得市級補助的,按照中山市要求進行1:1配套獎勵。
2. 特色樓宇。對具有集聚效應和引導帶動作用的特色樓宇項目,獲得市級補助的,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3. 龍頭企業。對獲得市級補助的生產性服務業龍頭企業、生活性服務業龍頭企業,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4. 新業態。對解決產業發展共性問題、帶動和整合上下游產業、引導小微企業模式創新的示范項目、公共服務平臺,獲得市級補助的,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六)糧食流通。
1. 糧食倉儲。支持糧食流通企業投資新建(或擴建)超過300平方米建筑面積且具有完善的報建手續的糧食流通倉儲設施項目,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2. 糧食加工。支持糧食流通企業投資新建(或重建)糧食加工生產線項目,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3. 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支持農民合作社、糧食加工企業通過改造提升現有糧食流通設施建設糧食產后服務體系,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4. 綠色儲糧技術。支持糧食流通企業實施節糧減損配套設施建設項目,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5. 糧食流通市場發展。鼓勵企業建設糧食流通綜合物流園區,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6. 重點企業。支持糧食流通企業建設申報糧食重點扶持企業項目,按照市級補助額度的50%給予扶持。
(七)一事一議。
對獲得國家、省、市的其他獎勵,可提交黨工委、辦事處審議,采用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獎勵。
第三章 項目申報與資金撥付
第七條 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單位可于每年9月向五桂山經信局提交申請。
第八條 五桂山經信局收到項目申報單位申請材料后經審核,提出獎勵計劃報五桂山產業扶持專項資金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經五桂山黨政班子聯席會議批準后,在五桂山辦事處政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五桂山財政分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四章 附則
第九條 市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條 本辦法自2019年7月2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