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現將《五桂山辦事處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五桂山辦事處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支農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支農資金)管理,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安全性和效益性,根據市農業局、市財政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支農專項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為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收入而設立的具有特定目標和專門用途的各類財政性支農扶持資金。主要包括農業(含畜牧、水產)、林業(含綠化)、水利、產業化扶持、農民培訓、惠農補貼等方面投入的專項資金。區農業、林業、水利、社會事務辦等職能部門使用由財政安排的各項支農資金,均按本細則管理。
第三條 支農資金管理是指對支農專項資金設立、分配、撥付、使用、監督全過程的管理。
第四條 項目設立和資金申報
(一)向上級財政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應提交書面申請和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文件資料,填報市級財政專項資金設立申報表,由職能部門和財政所審核,辦事處加具意見并蓋章后上交市主管部門。
(二)向區財政申請專項資金,職能部門要寫明用款理由、用款計劃、預期效益等事項,具體以區財政預算批復為準,部門不得擅自調整項目和更改資金用途,必須??顚S谩?/span>
第五條 財政支農資金使用實行分類管理和審核。
(一)上級財政下撥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等直補資金,由經聯社如實上報相關材料,職能部門核實,資金由財政直接補到農戶。對直接補貼資金或者發放的物資,除履行必要的簽收手續外,還要將資金和物資分配情況和資金補助標準等資料在經聯社張榜公示。
(二)上級財政下撥已明確指定扶持農戶或單位的支農資金,由職能部門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直接向財政所提出請撥申請,報辦事處審批。
(三)上級財政下撥或區財政已明確為農路、水利等工程建設類的項目資金,由職能部門根據文件規定確定具體項目,具體實施按《五桂山辦事處招標投標項目管理規定》和《五桂山辦事處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四)救災復產資金,由職能部門根據農戶受災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補貼對象和金額,報辦事處審批,并在經聯社張榜公示。
(五)用于科技培訓、購買藥品、生產農資或購置固定資產等商品類資金,由職能部門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具體實施按《五桂山辦事處政府采購實施辦法》、《五桂山辦事處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和《五桂山辦事處財務管理辦法》執行。
(六)上級財政下撥或部門預算的可用于扶持生產的補貼資金,由使用人提出申請,由主體職能部門審核。參照《五桂山辦事處財政性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中專項資金的支付審批程序執行。扶持或補貼資金5萬元(含5萬元)以下的,由分管農業的領導和分管財政的領導審批; 扶持或補貼資金5萬元以上的,還需辦事處主要領導審批。
(七)上級財政或部門預算用于惠農補貼的各項資金按照《五桂山辦事處財政性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中專項資金的支付審批程序執行。
第六條 財政支農資金需進行項目驗收,項目完成后,職能部門組成驗收小組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工程建設類的項目,按辦事處有關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履行工程檢查、工程驗收和結算等程序。
(二)非工程建設類的項目,要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包括對專項資金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用途??顚S?、資金使用的預期效益等。
第七條 資金撥付必須嚴格執行《五桂山辦事處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和《五桂山辦事處財政性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由財政所直接下撥給項目實施單位,以保證資金的??顚S?。其中,屬市財政撥款的支農資金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劃撥到用款單位賬戶。
第八條 農口部門、民政部門要積極推行項目公示制度,對由財政支農資金扶持的項目,要利用相關媒體或村公共場所、社區(村組)公示欄等對項目立項、實施進度、資金使用管理情況以及分配到戶或個人的姓名、金額等情況進行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九條 財政所和農業、民政等部門要配合上級財政和審計部門、紀檢部門對支農專項資金的檢查、審計和監督,督促項目事實實施單位嚴格按規定使用資金,確保支農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部門不準以任何借口截留、擠占、挪用支農專項資金。對發現截留、擠占、挪用、滯留、騙取、套取、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或在項目執行中弄虛作假造成財政資金損失浪費的,除責令將資金歸還原有渠道或收回財政部門外,將按照國務院《財政違法行為出發處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主題詞:財政工作 管理辦法 通知
五桂山黨政辦公室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