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單位:
《五桂山辦事處推進名村示范村建設實施方案》業經辦事處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五桂山辦事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五桂山辦事處推進名村示范村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中山市推進名鎮名村示范村建設的實施意見》(中府[2011]140號)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我區名村示范村建設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和美五桂山”的核心,按照促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求,立足我區實際,突出重點、科學規劃、因地制宜、以點帶面,集中力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相對完善、產業結構優化、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宜居名村示范村。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民主體制原則。加強政府主導、投入引導、政策指導,充分調動全社會特別是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把科學的建設規劃通過民主決議轉化為農民群眾自覺建設行動,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和團結協作精神,共建和美家園,讓群眾真正成為名村示范村的建設者和管理者。
(二)堅持規劃先行、分步實施原則。按照“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務求實效”要求,把名村示范村建設納入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根據群眾意愿和各村(社區)發展實際,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科學編制村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制定階段性實施方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統籌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產業發展等工作,扎實有序推進名村示范村建設。
(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一切從我區實際出發,立足村(社區)特點,突出地方特色,尊重傳統習慣,堅持分類指導,找準建設突破口,著重在現有基礎上開展整治,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設格局。
三、工作目標
2011年,五桂山辦事處選擇一個行政村作為名村示范點,積極開展創建工作。爭取做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申報特色顯著、示范性強的典型村成為市級、省級和國家級名村(示范村)。
四、工作重點
(一)完善規劃編制,加強規劃引導。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原則,結合擬建名村(示范村)歷史文化、產業現狀和區域布局等要指導、督促擬建名村(示范村)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和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村要結合本地實際,立足長遠發展,明確近期、中期、長期發展目標和建設任務。
(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整合村(區)環境。全面推進名村示范村交通、通信、商業網點、電網、供排水、公交、垃圾和污水處理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名村示范村綜合承載能力和吸引力。在基本完成村環境“四整治一美化”基礎上,提高標準,查漏補缺,抓好村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和農村環境整治,推進村容村貌美化,把名村(示范村)建設成名副其實的示范村、樣板村、新農村精品。
(三)充分發覺特色優勢,豐富建設內涵。創建名鎮名村示范村,要彰顯個性特色、文化內涵、提升發展質量。依據建設規劃,按照實用性與藝術性相統一,歷史性與前瞻性相協調,基礎設施、公共設施、民宅建設相結合,充分體現地方特色、文化特點、時代特征、田園風光、人文景觀和體現地方特色的建設思路,完成每一個村的建設。
(四)加快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推進富民增收。千方百計拓寬群眾增收途徑,促進農民就業,不斷提高群眾生活水平。加大名村示范村公共服務投入,完善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體制和配套措施。加強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建設,健全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體系。提高農村廣播電視和寬帶覆蓋面,加強試點鎮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打造農村文化品牌。加強試點村教育軟硬件建設,提升教育水平。完善和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加大弱勢群體幫扶力度,建立健全社會救助和扶貧幫困長效機制。
(五)創新體制機制,建立長效管理制度。注重建管并重,積極探索符合村情,較為成熟的建設管理長效機制。加強村民自治組織建設,健全村務公開。財務公開制度。廣泛開展創建平安村、和諧村活動,構建靈活多樣的群防群治網絡,推動社會治安良性循環。創新農村發展投入機制。
五、組織領導
成立五桂山辦事處名鎮名村示范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城建工作分管領導、農業農村工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宣傳辦、規劃建設辦、農業辦、經貿辦、教科文衛辦、社會事務辦、財政所、人社分局、環保分局、水利所、林業站、城管執法分局等部門領導任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名村示范村建設統籌組織和協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區名村辦”)在農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合力推進名村示范村建設工作。
宣傳辦:負責宣傳策劃、組織工作;制定區名村(示范村)創建工作宣傳專項實施方案;指導名村示范村創建工作宣傳專項實施方案。
規劃建設辦:負責指導村規劃編制工作,加快規劃審查;引導名村創建點按規劃建設;制定名村(示范村)創建工作規劃專項實施方案;指導名村制定規劃專項實施方案。
農業辦:負責農業漁業名村、民居風貌名村、示范村建設。配合做好農業名村建設。
林業站、環保分局:負責生態名水村、自然生態名村創建工作,擬定專項實施方案;指導各名村(示范村)綠化工作建設。
社會事務辦:負責基層組織建設和社會管理名村(示范村)建設,制定專項實施方案。
水利所:負責農田水利名村建設,制定專項實施方案。
經貿辦:負責特色產業名村創建工作,制定專項實施方案;指導各鎮區優勢特色產業的開發、生產、經營、發展等工作。
國土分局:指導各村土開展土地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和名村土地資源的流轉租賃、征收整合、開發利用等工作。
財政所:負責安排名村(示范村)創建專項資金和工作經費,指導各鎮區做好名村(示范村)創建專項資金保障工作;按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專項資金,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教科文衛辦、人社分局、城管執法分局等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能,配合開展名村示范村建設點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