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中山市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中山市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就業政策,持續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擴大就業,有效應對當前經濟環境的新情況、新變化,促進中山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適度降低社會保險等成本。我市由稅務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的政策和征管程序不變,繳費方式不變,保持企業社會保險繳費成本總體穩定。規范執法檢查,嚴禁行政執法機關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維持不變,繼續執行分類確定繳費工資下限。失業保險費率維持1%標準至2020年底,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階段性降低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不含退休職工一次性繳費),降低幅度為0.5個百分點,實施至2020年底。工傷保險在全面實施浮動費率的基礎上,階段性下調繳費費率,全市費率再整體下降20%,實施至2020年底。2018至2020年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下調為按2017年的征收標準進行征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殘聯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進一步降低企業招工費用。組織開展就業失業監測和人力資源狀況調查,加強與省內省外勞務合作,全市每年組織50場以上“村企”、“園村”、“校企”招聘活動,組織25場以上省際勞務對接活動,與我市簽訂《勞務合作協議》并建立勞務工作站的市、縣,每年給予每個勞務工作站1萬元的補助。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別獎補200萬元、100萬元。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管理,嚴厲打擊“黑中介”、“工頭”違法操縱市場、擾亂市場秩序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被評為國家、省“人力資源服務誠信示范機構”的,分別獎補10萬元、5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工商局、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三、加大重點用工企業服務力度。用工量2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500人以上的企業屬于重點用工企業,由企業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就業服務專員,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對接和協調服務。各鎮區要組織開展人力資源需求摸查,按照已建成、新開工、新投產、新規劃進行分類,將招用勞動者就業登記、與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納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平臺就業失業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全市每年組織25場以上重點用工企業專場招聘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重點用工企業介紹員工,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400元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稅務局、市統計局、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四、積極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將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期限從1年延長至2年。登記注冊3年內的小微企業,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給予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吸納勞動者就業,按其為所招用家政服務從業人員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中小微企業吸收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補貼。用人單位年度內吸納50名以上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12個月以上的,評定為中山市示范性就業扶貧基地,并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扶貧辦、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五、進一步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規定,在留足相當于上年度失業保險待遇支出總額兩倍儲備后,按10%左右比例從滾存基金余額中提取資金用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支出,有關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管理和貼息資金管理按省規定執行。對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提供最高30萬元、最長3年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按每人最高30萬元、貸款總額最高300萬元實行“捆綁性”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500萬元。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不斷提高其貸款可獲得性。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和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以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辦理就業登記給予每年最高6000元、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租金補貼。加快推進中山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合作平臺建設,推動廣東中山高校畢業生農業創業孵化基地健康發展。鼓勵各鎮區整合建立一批面向粵港澳青年和返鄉創業人員的創業孵化基地,經鎮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按每個10萬元標準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一次性補助。支持穩定就業壓力較大鎮區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提供免費經營場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銀監分局、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六、進一步激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或鄉鎮、村居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穩定就業(服務)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到基層就業補貼。將求職創業補貼標準從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個人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1/2給予補貼。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職業培訓補貼范圍,由畢業學年學生擴大至在校期間學生,畢業前每人可申請一次。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創業創新,落實場租、稅費減免等扶持政策,提供創業融資、參展參賽等服務支持。全市每年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服務活動25場、就業創業政策進校園活動5場。支持高校健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體系,根據其開展就業創業政策宣傳、就業創業指導、技能培訓、補貼申領等服務情況,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適當補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財政局、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七、進一步加大勞動力技術技能培訓力度。加快構建教育與產業統籌融合發展格局,推動學科專業與產業需求精準對接,加快應用型本科院校轉型發展。各鎮區要根據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需要,研究制定勞動力技術技能提升培訓規劃和計劃,加快培養掌握先進技術技能、崗位適應能力強的勞動力大軍和懂種養、會經營的職業農民隊伍,參加技術技能提升培訓取得職業資格或按規定通過考核的,給予勞動力技能培訓補貼,全市每年補貼8000人次以上。動態調整我市緊缺適用技能人才補貼工種目錄,對獲得目錄中職業(工種)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勞動力技能晉升培訓補貼和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均可在規定標準基礎上提高3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與企業開展合作辦學,積極參與勞動力培訓,提升能崗匹配性,有關培訓課程與教材開發、教師授課、設備購置與耗材、職業工種開發、項目管理與服務等相關費用,按規定從職業培訓收入中列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商務局、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八、幫扶困難企業職工穩崗轉崗。進一步加大援企穩崗力度,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困難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按規定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培訓計劃及成果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估合格后,由就業補助資金按困難職工每人不高于1000元給予一次性特別培訓補助。困難職工失業后參加3-6個月技能培訓(含創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創業培訓合格證)的,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或創業培訓補貼,其中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其余人員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參加培訓勞動力屬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低保對象或殘疾人的,培訓期間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月500元給予生活費補貼,但領取生活費后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吸納困難職工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每月800元給予一般性崗位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對其中屬失業前已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其余人員從就業補助資金列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困難職工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400元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建立困難企業全程服務機制,指導確需較多裁員解困的困難企業制定裁員安置方案,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和社保轉移接續等工作,及時提供求職指導、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和創業支持等服務;依法依規調處勞動爭議,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確保穩定。本條所列政策措施實施至2019年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中山海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總工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九、加大困難人員托底幫扶力度。將就業見習補貼對象擴大至離校未就業(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對見習者屬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低保、低收入對象或殘疾人的,見習期間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月500元給予生活費補貼。見習者見習期滿被用人單位留用,穩定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3000元給予用人單位留用補貼。對依托互聯網服務平臺等新業態、新模式實現靈活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不超過其社會保險實際繳費額1/2的社保補貼。加大公益性崗位統籌開發力度,用人單位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按其本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給予個人繳費補貼。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及時發放失業保險金,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繳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對生活困難又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困難職工,由就業補助資金按每人5000元給予臨時生活補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政策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及其家庭及時落實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措施。符合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可按規定在常住地或就業地辦理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有關就業創業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扶貧辦、市殘聯、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十、促進勞動者返鄉就業創業。深入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鼓勵農村勞動力返鄉就業創業。大力實施“粵菜師傅”工程,每年培養300人次,帶動1800人以上就業創業。將一次性創業資助標準提高到1萬元,范圍擴大到返鄉創業人員。將在本市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創業者(經營主體),納入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扶持政策范圍。鼓勵發展家庭農場、農產品加工企業以及高效規模種養項目。從事農副產品種植、農作物品種繁育、畜禽飼養、農產品初加工、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生態觀光農業等農業生產經營項目,按規定享受就業創業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用人單位到鄉村設立就業驛站,為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創造更多就近就地就業崗位,招用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實際招用人數給予最長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旅游局、市農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鎮政府、區辦事處負責)
各鎮區、各單位要統一思想認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全面落實支持實體經濟、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利用外資等系列政策措施,促進產業就業協同;進一步加強對促進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就業形勢分析研判,細化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及時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鎮區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健全享受扶持政策的困難企業和困難職工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系統,完善認定標準和流程,做好動態管理和跟蹤服務;要對現有補貼項目進行梳理,在保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的基礎上,對補貼項目、補貼方式進行歸并簡化,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政策解讀和實施效果評估,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