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線上旅游發展迅速,互聯網已成為旅行社團隊旅游宣傳招徠游客的主要渠道,但是也出現了少數不法旅行社把“前端宣傳招徠、中端組織參團、末端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務”這三個旅游關鍵環節割裂開來的不規范經營模式。為提高市民和游客對不法旅行社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防范意識和辨別能力,中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提醒各位游客,參團旅游須“防坑”。
一、旅游三個關鍵環節的注意事項
(一)旅游咨詢環節注意事項
個別直播平臺主播在宣傳推介某地旅游線路產品時,會采取混淆概念、偷梁換柱、不準確表述旅游合同關鍵信息等方式,為日后欺騙游客和侵害游客合法權益預留非法操作空間。游客在互聯網瀏覽、咨詢旅游信息時,請不要輕易相信抖音、快手、小紅書等直播平臺主播承諾的各種服務標準,不要輕易相信百度等平臺上帶聯系方式的旅游札記、旅游美文、旅游小視頻、跟帖感言、評論區留言等信息,也不要輕易相信社區微信群里的各種低價甚至免費的旅游信息。如果游客要通過上述渠道咨詢和報名參團,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查驗旅行社基礎信息。參團出游時,要選擇正規、有資質、信譽良好的旅行社,一定要讓對方出示其旅行社營業執照和業務經營許可證,簽訂有效并且規范的旅游合同,主動購買旅游意外保險,自覺抵制各種不合理低價游,慎防落入低價旅游陷阱,理性消費。
2.留存旅行社網上宣傳時所承諾服務的有效證據。游客向旅行社咨詢團隊旅游行程安排和服務細節時,一定要以截圖或者錄屏方式,留存旅行社準確名稱、旅游線路價格、游覽景點和游覽方式(進入游覽還是外圍觀看)、是否有購物和自費安排等具體行程安排,以及住宿酒店準確名稱和具體地址、就餐安排、乘車安排、成團人數、行前解約退費等細節,為自己依法維權保留好關鍵證據。
3.不要陷入不合理低價游的陷阱。游客在互聯網渠道搜索到各種價格較低的旅游線路產品時,不要輕易相信其以“企業贊助、政府補貼”等各種名義和噱頭宣傳的低價團。請及時查閱計劃前往的旅游目的地該時間段酒店住宿價格,以及火車、飛機等大交通的費用,估算一下大概吃住行綜合成本,防范不法旅行社通過低價吸引游客參團后、再通過增加購物和自費項目來非法牟利。
(二)簽訂旅游合同環節注意事項
1.請務必先簽訂旅游合同后再出行。千萬不要聽信任何承諾、在不簽訂旅游合同的情況下就貿然出發,到了旅游目的地再與提供接待服務的旅行社臨時簽訂團隊旅游合同。要在從居住地出發前規范簽訂旅游合同,以通過旅游合同確認互聯網平臺前端宣傳所給出的各項旅游承諾和服務標準。
2.請務必確認承擔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務旅行社的準確信息。簽訂旅游合同時,一定要確保簽訂合同、繳納旅游費用的主體均為同一家旅行社,并準確核對該旅行社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不要被對方以其與另外一家旅行社有代為提供接待服務的合作協議為由,與另外一家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并將旅游費用交給另外一家旅行社。
3.請務必認真核對所簽訂旅游合同的服務條款。請仔細確認旅游行程中涉及景點的準確名稱、游覽時長和游覽方式、交通工具和餐飲服務的標準、住宿酒店的準確名稱和具體地址等內容,以及退費規則、不可抗力條款、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是否有購物和自費項目等關鍵條款,對未明確的事宜通過補充條款進行確認。
4.請務必確定參團包價游費用。通過旅游合同固定參團旅游的具體價格,防止不法旅行社以淡旺季價格不同為由,臨時要求游客補交淡旺季價格差。
5.請務必先簽訂旅游合同再繳納定金和旅游費用。一定不要在未簽訂旅游合同的情況下,提前把旅游定金和旅游費用交給對方,防止被不法分子詐騙。
6.請務必規范繳納旅游定金和旅游費用。游客給旅行社繳納旅游定金或旅游費用時,一定要存入所簽訂旅游合同旅行社提供的該公司對公賬戶,千萬不要被誘導添加某個人的私人微信,并將旅游定金和旅游費用,轉入其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寶個人賬戶,以防旅行社以員工私人行為的借口來逃避責任。
7.請務必索要收費發票。游客在繳納旅游定金和旅游費用時,一定要及時向該旅行社索要旅游定金和旅游費用的交費發票,以確保后續投訴和維權時有據可依。
8.請自主決定是否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行社有提醒游客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義務,但是否購買保險是游客自己的權力,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絕不會要求旅行社強制游客必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游客應根據自身需求決定是否購買保險。游客如決定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應在購買后及時索要相關保險購買憑證。如旅行社以各種理由強迫游客購買人身意外保險,請及時投訴和舉報。
9.請自主決定是否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旅行社安排購物和自費項目,必須書面征得游客同意。如果游客同意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旅行社應將具體的安排告知游客。如果游客不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旅行社應當為其安排自由活動,不得采取不友好的方式變相強迫游客參加購物和自費活動。如果發現旅行社存在強迫和誘導參加購物和自費項目的行為,請注意留存好錄音、錄像等證據材料并進行舉報。
(三)游覽環節注意事項
1.通過旅游電子合同核對旅游行程安排。文化和旅游部鼓勵倡導旅行社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與游客簽訂旅游電子合同以方便查驗。如旅行社正常完成了電子合同登記,游客可通過登錄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公眾號,點擊“我的”選項并驗證個人真實身份后,來查詢旅游合同是否正常備案以及備案的合同是否與自己和旅行社簽訂的合同一致。如果發現存在問題,請及時進行投訴或舉報。
2.旅游過程中及時收集旅行社不規范經營行為。游客要注意查看并核對實際帶團導游的姓名、所乘坐旅游車輛號牌,購物點或自費項目的具體內容等資料,并在旅游行程中收集不規范經營活動的視頻、錄音、照片等信息,以便提供投訴和舉報的有效證據。
二、特別提示內容
(一)關于旅游套餐問題
針對個別旅行社售賣旅游線路產品套餐后不正常履約安排出游,導致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的問題,要求旅行社不得以“買一贈多”“交押金送旅游”等方式變相從事不合理低價游和非法集資。
(二)防范非法“老年團”問題
近年來,有機構或個人以低價、免費、禮品、旅游等為誘餌,組織誘導老年人參加名為“旅游”、實為推銷或變相推銷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財產品的非法“老年團”問題,部分老年人購買了數量不等的產品,造成不同程度經濟損失。據調查,針對老年人的購物點也是專門設計過的,主要是廚具、保健品、床上用品、玉器,讓老年人覺得用得到,但又價格高利潤空間大的商品。如果想投訴這些旅游團,但是連這些旅游團背后的公司名字都找不到,常常是通過微信群發布旅游信息,通過組織老年人參加活動,送雞蛋掛面等小禮品逐步取得信任。廣場舞這種老年人集中的地方,也是銷售們的重點目標。
市民和游客如發現有人組織專門面向老年人的培訓會、推介會、產品展示會,以及以低價、免費、禮品、旅游等為誘餌,組織誘導老年人參加名為“旅游”、實為推銷或變相推銷保健品、生活用品、理財產品的“老年團”時,請一定要強化防受騙意識,注意留存好有關宣傳、組織和推銷等關鍵過程資料。如果對方以旅行社名義組織活動,請一定要認真查驗其旅行社真實信息,記錄好導游、車輛信息,如果發現組織者存在違法違規問題,請及時進行投訴舉報。
(三)防范線下非法攬客問題
市民和游客無論從網上還是線下咨詢或報名參加團隊旅游,請一定要通過可以查詢到旅行社合法資質的正規渠道(線上通過查詢各地文化和旅游局的官網,線下需要查看旅行社辦公場所懸掛的營業執照和業務經營許可證),千萬不要通過路邊那些攬客人員的游說推銷,以及散發的小廣告、小名片、各種地圖或者交通線路圖上印制的旅行社聯系電話報名參團(正規地圖不允許印制任何廣告)。上述這些攬客方式,背后都會隱藏著不規范經營的各種違法違規問題。這些旅行團,大多是購物時間大大超過了游覽景點的時間,而且在每個購物店呆的時間也要在兩個小時以上,購買的物品如玉器、鍋具、刀具和保健品等普遍存在價格虛高,也存在虛假宣傳的情況。
三、投訴和舉報渠道
游客如果遭遇旅行社侵害合法權益的問題,可撥打投訴和舉報電話0760-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