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工作意見》(中府〔2019〕102號)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山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中山市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中財績〔2021〕29號)及市級產業扶持專項資金(基金)管理等有關工作規定,中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定于近期開展2021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扶持專項資金(文化產業)績效自評工作。現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自主采購,采購有關需求具體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名稱:2021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扶持專項資金(文化產業)績效自評工作
(二)概況:2021年中山市文化產業專項資金扶持項目34個,扶持金額5431804.56元,涉及全市11個鎮街。其中貸款貼息項目17個,扶持金額3731804.56元;獎補文化及相關產業企業首次上規上限企業15個,扶持金額1500000元;獎補市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2個,扶持金額200000元
(三)項目采購預算:100000元
二、采購需求
(一)服務時間:2021年11月21日-2021年12月10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二)成果輸出:在服務期內出具《2021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扶持專項資金(文化產業)績效自評評分意見表》及績效自評報告,清晰反應支出與產出效益的關系,為后續中山市文化和旅游扶持專項資金(文化產業)的管理和使用提供參考依據。
三、服務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參加本項目的服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服務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相關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服務供應商應對所有需求服務內容進行響應 。
(四)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四、工作要求
(一)組織專家制作工作培訓課件,《2021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扶持專項資金(文化產業)扶持項目績效自查表》《績效自評佐證材料清單》《2021年中山市文化和旅游扶持專項資金(文化產業)績效自查表填報流程說明》等自評材料;
(二)建立工作溝通平臺對項目單位開展線上統一培訓及填報輔導;
(三)組織專家通過書面材料核查、調研座談、實地考察等方式對項目進行自評;
(四)出具自評結果。
績效自評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五、評審方法 采用專家評審的方式擇優選定經驗豐富、綜合實力強的服務機構。
六、評審標準
七、文件提交要求
(一)文件內容
1.提供相關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2.詳細工作方案及相關佐證材料;
3.報價材料及相關工作成果證明材料。
(二)裝訂要求
1.裝訂成冊一式三份;
2.重要頁碼及單位落款處加蓋公章及騎縫章;
3.裝袋密封并加蓋公章。
(三)提交時間: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17:
00前。逾期送達恕不接收。
(四)提交地點(可郵寄):中山市石岐區悅來南路12號
中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808室產業發展科
聯系人:單先生 陳小姐 聯系電話:88382537 88312128
中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