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監督實施。
2、負責旅游體制改革與旅游業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引導旅游行業發展。
3、制定并組織實施國內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場開發戰略以及國內、國際旅游形象宣傳計劃;組織重大旅游宣傳推廣活動;負責國內、國際旅游合作與交流事務;指導旅游行業的對外交流和合作;負責推進旅游行業信息化建設。
4、組織市內旅游資源的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和實施旅游發展規劃、旅游專項規劃;引導旅游業社會投資,引導旅游產品的開發和推廣;負責全市旅游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
5、承擔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游服務質量和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范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游區、旅游設施、旅游服務、旅游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工作;按照權限組織和指導飯店星級評定、旅游景區服務等級評定的有關工作;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6、負責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市級旅游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指導旅游經營者制定旅游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導旅游應急救援,協調節假日旅游工作。
7、制定并組織實施旅游人才規劃,指導旅游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工作。
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旅游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根據本部門的主要職能內設5個科室。各科室主要職能分別是: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文秘、會務、信息、保密、督辦、宣傳、政務公開、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黨務、信訪、計生、統戰、僑務和工、青、婦工作;擬訂旅游行業發展方針、政策和旅游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負責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行業信息發布、節假日旅游綜合協調;負責中山旅游網建設和推廣;辦好中山旅游刊物;指導和聯系旅游行業社會團體工作。
2、行業管理科(合署質量監督管理所)
擬訂、指導實施旅游企業設施標準、管理標準和行業服務標準。負責旅行社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旅行社誠信體系建設以及旅行社資質等級測評工作;按權限承辦受上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的旅行社審批工作。負責旅游飯店監督管理工作;按權限組織和指導星級飯店評定工作。監督、檢查旅游市場秩序和旅游企業服務質量,受理旅游者投訴,維護旅游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制定和組織實施市級旅游緊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指導、監督旅游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旅游應急救援。擬訂并實施全市旅游行業人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實施旅游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
3、市場拓展科
擬訂旅游市場開發戰略;承擔國內、國際旅游市場開發工作和合作交流事務,承擔中山旅游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國內、國際旅游形象宣傳計劃,組織和協調重大旅游宣傳推廣活動;組織全市性各類旅游促銷活動,指導協調旅游市場整體促銷及推廣業務;負責推進旅游行業信息化建設;引導休閑度假,協調和推動國民旅游休閑計劃實施。
4、資源開發科
做好中山旅游資源普查;組織編制和實施中山市旅游發展規劃;承擔組織、指導旅游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旅游景區及配套項目和旅游度假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和指導旅游景區(點)的等級評定工作;引導旅游業社會投資,引導旅游產品的開發和推廣;擬定中山旅游商品發展思路和戰略。
5、綜合科
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勞動工資、人員培訓、因公出國(境)人員管理、老干、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旅游統計工作;負責財務工作及管理使用旅游產業推廣資金、旅游重大投資項目專項資金等。
三、部門決算表格
本部門公開部門決算表格包括: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開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本部門沒有該項資金。
四、預算執行情況分析
2015年收入決算3,111.65萬元,同比增長68.2%,2015年支出決算3,111.65萬元,同比增長68.2%。增長主要原因為省旅游局依照《廣東省高端旅游項目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將神灣盛世游艇會納入廣東省高端旅游項目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劃撥廣東省高端旅游項目發展專項資金1000萬元。
2015年財政撥款支出3,111.65萬元,比年初預算支出2,644.12萬元增長17.6%,增長主要原因為,其一400萬元屬于2015年產業扶持資金—中山市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由資金主管部門調增至本部門使用;其二67.53萬元屬于政策變化導致人員開支增長。
(一)“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共31.8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80萬元減少60.1%,比上年支出數32.46萬元減少1.8%。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6.62萬元,比年初預算數50萬元減少66.7%,比上年支出數10萬元增加66.2%。比年初預算減少原因如下:年初本部門因公臨時出國計劃為3個團組,因工作實際安排,實際出國2個團數,出訪人數為5人次,減少出國費用。比上年支出數增加原因如下:全年因公出國(境)團組12個團組,因公出國(境)人次數25人次,都屬于計劃內因公出國(境)。赴澳門參加博鰲亞洲論壇(澳門)1人次、赴香港進行“十三五”規劃調研活動4人次、赴香港“美麗中國之旅”港澳地區推介會3人次、赴澳門“中珠澳”旅游聯盟會議4人次、赴臺北兩岸觀光博覽會3人次、赴香港“第29屆香港國際旅游展”推廣中山3人次、赴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山推介會2人次、隨市委統戰部赴香港拜訪中聯辦新界1人次、隨市委赴澳門接待2015JECKV造船企業高峰會議代表2人次、赴香港參加香港國際創客節1人次、感受澳門之旅活動2人次。我部門嚴格按照因公出國(境)程序辦事,按照要求嚴格審查因公出國(境),控制因公出國(境)開支。
2、本部門沒有公務用車,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公務用車購置費和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萬元,年初預算數0萬元,上年支出數0萬元。
3、公務接待費支出15.24萬元,接待55批次,2080人次,比年初預算數30萬元減少49.20%,比上年支出數22.46萬元減少32.10%。減少原因為:我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及廉政工作會議精神,嚴格執行關于公務接待文件,嚴格按照公務接待標準,接待程序管理公務活動,嚴把公務接待費用報銷關。我部門不存在公款吃喝及參與高消費娛樂、違規接待等情況。
(二)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5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52.76萬元,比2014年增加90.83萬元,增長146.60%。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徑不同,2014年將交通補貼放在其他工資福利支出核算,2015年將交通補貼放在其他交通費用支出核算。
(三)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5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3.4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09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97.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3.4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6.0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8%。
(四)國有資產占有情況說明
本部門沒有公務用車,沒有單位價值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五)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根據中財績[2015]8號對《2013-2014年度旅游推廣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為良,83分。
五、專業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本部門離退休人員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納入市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財政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