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單位基本情況
本單位的主要任務是:開展文學、戲劇、影視等藝術作品的創作和后備創作人才的培養。
二、
2012
年主要發展計劃及工作目標
協調、指導全市藝術創作和藝術教育,開展文學、戲劇、音樂、美術等藝術作品的創作,
扶持重點作者的重點藝術作品創作,
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培養后備創作人才隊伍;參與調節地方文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促進文化產業發展。
指導和管理城市公共環境藝術的水平質量,推動社區文化、企業文化、軍營文化、校園文化、廣場文化的發展。
扶持重點文藝作者的創作,不斷推出精品力作,為主要藝術門類的重要成果進行總結和回顧,是文化藝術創作室的職責所在,2012年度擬舉辦本土老一輩藝術家的展覽和展演以及作品專輯的出版;重點藝術門類的系列叢書,宣傳藝術精品和名家名作;
專項組織全市文藝作品評選,按省要求組織作品參評,按照中山市鼓勵文藝創作實施辦法,給予獲省以上獎項的作品套獎;
指導和管理城市公共環境藝術的水平質量。
1
、培養重點作者,扶持重點作品的產生,使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名”工程落到實處。以國家級展覽演出項目為目標,其中《神話中國》大型交響音樂詩創作是主要項目。
2
、對我市重點藝術門類的成果進行總結,宣傳藝術精品,打造文化名城的形象名片。以國家級會員為起點標準,以參加全國獲獎的展演作品為主要內容,策劃推出系列中山文藝經典叢書系列。
3
、對本土老一輩藝術家的藝術人生和主要作品進行總結和回顧,推陳出新,為重點藝術門類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
4
、代表中山市發動、輔導、組織藝術作品參加由上一級宣傳文化部門主辦的藝術評獎、匯演、展覽,力求推出精品力作。
三、2012年預算收入情況
2012
年總收入143.13萬元,其中:財政性資金143.13萬元,單位自有收入0元。
四、預算支出情況
2012
年總支出143.1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
、基本支出43.13萬元,其中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支出25.54萬元:行政運行17.59萬元。
2
、項目支出100萬元主要用于文化藝術精品創作。
附件:2012年預算收支總表
2012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