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坦洲鎮利用“工會+人社”模式,派出鎮三方聯調中心駐點律師成功幫助勞動者袁某拿到了7千余元被拖欠的工資。
2024年4月,袁某入職某洗滌有限公司,從事司機工作,雙方于2024年9月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負責人以公司經營不善,導致資金周轉困難,至今未支付袁某2024年4月至9月工資。2024年9月,袁某申請裁決該公司支付其2024年4月至9月被拖欠的工資。
經過鎮三方聯調中心調解員對卷宗的詳細審查,隨后,調解員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多次電話和面對面約談,深入分析案情,尋找解決之道。案件涉及成本和精力投入相對較高。針對此情況,調解員采用電話、面對面交流等多元方式與勞動者雙方進行溝通,并給予情緒安撫,多方面開展思想工作。最終,調解員成功找到突破口,為雙方當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解決方案。
經過調解,公司與袁某達成和解協議,要求公司于2025年2月支付袁某工資共計7926元,并簽訂仲裁調解書。
【工會普法小課堂】
勞動者被拖欠工資時應該怎么保護自己的利益?
首先,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標準、福利待遇、工資支付時間等約定,或者用人單位出具的工資單、工資發放流水等資料,核實被欠薪的具體情況;其次,勞動者要明確個人的工資標準、被拖欠工資的起止時間、具體金額、是否有拖欠加班工資等,既要確保沒有錯誤或遺漏,又要保證主張有依據;勞動者應當清楚誰是雇主,應當向誰主張支付工資,因此,勞動者在欠薪維權中,為了證明被欠薪情況,需要提前備好: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資料、以往收取工資的銀行流水、個人身份證、雇主基本信息等書面材料。
接下來,坦洲鎮總工會繼續積極聯合其他職能部門進行資源整合,形成優勢互補的格局,為勞動者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服務。通過“工會+人社”等模式,實現“協商不出廠、調解不出村、仲裁不出鎮”,促進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溝通和協商,為勞動者提供了勞動法律咨詢、勞動爭議調解等服務,積極推動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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