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活禽經營行為,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維護市場周邊環境,守護群眾食品安全,近日,坦洲市場監管分局根據有關線索,對涌尾市場和金斗灣市場外店鋪非法活禽交易行為進行整治。
坦洲市場監管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經營場所內擺放有活禽、雞籠和宰殺工具,正對外進行活禽經營行為。執法人員現場責令商戶進行整改,同時向其宣傳活禽交易相關法律法規,引導其正確認識相關政策規定,勸導商戶進入活禽經營市場經營,共同維護好市場經營秩序。
《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禁止在活禽經營市場外從事活禽經營活動。違反法律規定,在活禽經營市場外從事活禽經營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照無照經營查處的有關規定處理。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可以責令其停止相關營業活動,對活禽經營場所予以查封,對于明知屬于非法活禽經營而為其提供經營場所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接下來,市場監管分局將繼續加強對市場外店鋪非法活禽經營行為的監管,規范活禽經營行為,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助力市場周邊環境改善,努力讓百姓買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