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鎮食品藥品監督行政處罰案件信息2018年第(10)期 |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違法企業組織機構代碼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經辦機關或單位 |
備注 |
1 |
中食行罰 〔2018〕TZ012號 |
胡自強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
胡自強 |
公民身份號碼:430321********5518 |
中山市坦洲鎮坦神北路12號首層第1卡 |
胡自強 |
當事人于2018年8月28日經營的雞肉經檢驗,揮發性鹽基氮實測值分別為30.8mg/100g(標準值≤15mg/100g),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揮發性鹽基氮項目不符合GB 2707-2016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予以如下處罰:1、警告;2、沒收違法所得18.00元;3、處罰款:20000.00元。 |
公示之日前未履行 |
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10/25 |
中山市坦洲鎮食品藥品監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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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食行罰 〔2018〕TZ013號 |
莊小潔經營來源不明的食品案 |
莊小潔 |
公民身份號碼:441522********3022 |
中山市坦洲鎮同慶街75號首層商鋪 |
莊小潔 |
當事人于2018年9月29日經營“百威啤酒”未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經營的“百威啤酒”經鑒定為假冒他人廠址、廠名產品。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經合議,決定予以以下處罰: 1、警告;2、沒收違法經營的“百威啤酒”29箱(貨值:62.00元/箱×29箱=1798.00元);3、處罰款20000.00元。 |
公示之日前未履行 |
中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10/31 |
中山市坦洲鎮食品藥品監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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