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坦洲鎮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試行)》的通知
我鎮制定印發了《坦洲鎮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試行)》(中坦府〔2019〕7號),于2019年10月17日起實施。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的通知》(中府〔2015〕14號)的相關規定,現就文件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進一步加強坦洲鎮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的規范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保證資金使用的公開、公平和公正,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中府辦〔2018〕53號)、《關于印發中山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經信〔2017〕190號)、《關于印發中山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山科發〔2017〕27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內容
(一)設立專項資金。坦洲鎮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下稱“專項資金”),是指經坦洲鎮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坦洲鎮經信局編制預算,用于支持企業科技創新、總部經濟、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及轉型升級、外貿進出口及商貿流通、融資、招商引資項目引薦補貼項目等方面發展的資金,專項資金額度每年暫定為6000萬元。
(二)確定資助對象及范圍。本辦法資助對象是在坦洲鎮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資助范圍包括:1. 科技創新項目;2. 總部經濟、上市企業項目;3. 中小企業發展項目;4. 技術改造、盤活閑置廠房、“工改工”“三舊”改造、工業園區提質增效、節能降耗項目;5. 外貿進出口、商貿流通項目;6. 融資扶持項目;7. 招商引資項目引薦補貼項目。
(三)配套資助資金列支關系。上述7個項目資助資金均從“坦洲鎮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三、政策特點
參照省、市相關扶持政策,結合我鎮實際情況,覆蓋多個領域,適當調整資金扶持比例,扶持我鎮企業做大做強,推進我鎮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四、其他內容
本辦法自2019年10月17日起施行,試行2年。自本辦法正式施行之日起,《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坦洲鎮加快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坦府規字〔2017〕1號)、《關于印發〈坦洲鎮鼓勵企業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坦府〔2016〕8號)、《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坦洲鎮加快推進新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中坦府〔2018〕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