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各部門、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穩企安商年”各項工作部署,全力支持積極落實防疫責任的各類市場主體穩定發展,努力保持生產生活平穩有序,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招工引才
(一)組建工作專班。為推動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組建由鎮領導擔任組長,鎮人社、發改、經信、農業、住建、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工作專班,分組分片網格化服務企業,責任到人,宣傳、解讀市鎮兩級疫情期間的穩企安商政策,幫助、指導企業招工引才,盡快恢復生產。
(二)線上用工招聘“1+1+1”。在用好市人社局網絡招聘平臺的基礎上,租用國際人才網、坦洲人潮網等平臺,為坦洲企業推送招聘信息,為企業網上招聘提供專欄專場服務。同時,探索與移動運營商合作,通過短信方式向全國各地推送招聘信息。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的線上招聘平臺,及時向企業收集用工信息,發布坦洲鎮線上招聘活動安排及企業用工招聘信息。
(三)扶貧就業服務對接“點對點”。與中山扶貧對口地區廣東廣寧和云南昭通,實行“點對點”就業服務對接。通過扶貧工作組推送企業招聘信息,由扶貧工作組將貧困地區有就業意向的勞動力登記造冊,為企業和勞動者搭建橋梁,發揮紐帶作用,實現就業扶貧。
(四)安排員工返廠專車。為助企業老員工順利回坦洲返崗復工,確保返崗率,在周邊省市中坦洲重點企業員工相對集中的地區設點,安排專車接員工返廠(同一地方有20名以上員工的派出專車)。
(五)拓展招工渠道。充分利用坦洲鎮工商聯(商會)的企業群、人脈圈等渠道,幫助企業推送招聘信息,服務企業招工。鼓勵引導技工學校與專業對口企業對接,簽訂校企合作協議,安排專業對口的學生到我鎮企業實習,逐漸過渡成正式員工。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招工引才,進一步拓寬招工引才渠道。工作專班各成員單位要及時收集企業用工問題,并及時溝通協調解決。
二、加強復工補貼
(一)企業適崗培訓補貼。受疫情影響的我鎮各類企業,在2020年2月至4月經鎮人社部門備案同意后,自主或委托機構開展職工線上適崗培訓,按實際參加培訓人數每課時30元的標準(每課時不少于45分鐘)給予企業補貼,市級財政給予每人補貼最高1000元,我鎮財政按照1:1比例,給予最高1000元/人的配套補貼,市鎮合計補貼最高2000元/人。培訓種類包括崗前培訓(含特種作業人員安全作業培訓)、在崗培訓、轉崗轉業培訓。
(二)重點企業招工補貼。對我鎮響應政府號召、按規定安全有序復工復產的,保障城鄉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供港供澳及特殊情況急需復工的重點企業實施招工補貼。在2020年2月受疫情影響期間新招人員穩定就業并連續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市級財政按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重點企業補貼,單個企業該項補貼最高100萬元,鎮級財政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補貼,市鎮合計補貼1000元/人。
(三)復工重點企業和員工一次性補貼。對我鎮積極復工復產且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規上工業企業(國有企業除外)、省市重點建設項目施工單位、應急防疫物資生產與服務企業以及高端研發機構等重點企業,在2020年2月28日前復工復產的,市級財政對已上班員工按照3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防疫工作補貼,鎮級財政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補貼。鎮級財政補貼的300元,其中發放給員工100元,發放給企業200元。上述人員須在用工單位復工后工作滿3個月才能領取補貼,申請補貼須提供員工勞動合同、上班考勤記錄等。
(四)人才、高管補貼
1.對我鎮在2020年2月28日前到崗的,已被我市評定、認定的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1-8層次,以市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證書為準),一次性給予交通、加班防疫補貼1000元/人。
2.對我鎮規上企業在疫情期間負責復工籌備工作的高管一次性給予交通、加班防疫補貼1000元/人,每個企業受理申報不超過3人。
上述第(三)、(四)項補貼資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能夠重復領取。
三、加大企業支持
(一)加大防疫相關企業支持。針對國家、省、市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揮突出作用的企業給予扶持和獎勵。對我鎮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新增防疫物資生產產能,被市、鎮政府調撥使用,且已獲得市技改補貼項目的企業,最高按市技術改造資助額的100%給予一次性配套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二)加大財政扶持融資支持。充分發揮“助保貸”“科技貸”作用,緩解企業融資壓力。對我鎮已經償還科技貸款本息的項目,最高按市貼息額的25%給予項目企業配套貼息,貼息額度每家不超過15萬元。重點支持規上企業,最高按市貼息額的50%給予項目企業配套貼息,貼息額度每家不超過30萬元。對已獲得市融資貼息且保持在規上限上的企業,最高按市貼息額的50%給予該企業配套貼息,貼息額度每家不超過15萬元。增加“過橋貸”專項扶持資金,按市資助額度的100%給予配套支持。
(三)加大企業出口支持。對已獲得中山市商務發展專項資金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資金扶持的企業,最高按市資助額的100%給予配套資助。投保企業獲得的各級保費、資信調查費支持資金總額不超過企業實際繳納費用。
四、強化穩企保障
(一)加快資金撥付。2020年4月底前,須確保已安排的涉企資金撥付到位30%以上。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涉企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
(二)實施政策疊加。對上級政府和部門出臺的防疫期間惠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疊的,企業可疊加享受。對上級政府出臺相關政策要求我鎮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給予配套。
上述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措施已明確執行期的,按規定期限執行)。各項措施依照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涉及的申請指南和操作指引另行制定。
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