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現將《關于開展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16〕11號)、《關于轉發〈關于開展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教體〔2016〕5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一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立由教育、組織人事、人社、綜治維穩、信訪、衛計、財政、公安等部門組成的原民辦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小組,按文件要求全面、準確、公平、公正地開展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
二、鎮公安分局、派出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村(社區)協助做好申請人有無違法犯罪、有無違反計劃生育等情況的審核。
三、鎮組織人事辦公室、綜治維穩辦公室、人社分局、衛計局、財政分局、公安分局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將認定工作小組人員名單報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聯系人:楊建萍,聯系電話:86219005。
附件:1. 關于轉發《關于開展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教體〔2016〕59號)
2. 關于開展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自查工作的通知(粵教師〔2016〕11號)
3. 坦洲鎮原民辦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小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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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