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坦洲鎮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解讀
各村(居)委會,各單位、部門:
現將《坦洲鎮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徑與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聯系。
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快高質量崛起,增強企業發展信心,激發企業創造活力,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促進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加快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府辦〔2020〕22號),制定本措施。
一、工作目標
筑牢經濟發展根基,把發展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推動資源向優質企業集中,加快培育發展一批自主創新能力強、主業突出、掌握關鍵核心技術的坦洲鎮龍頭骨干企業。力爭到2024年,培育營業收入50億級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1家,20億級企業2家,15億級企業3家,10億級企業5家。
二、認定標準
在坦洲鎮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或在坦洲鎮入統且營業額較大的非獨立法人企業,主業突出、規模較大、核心競爭力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可認定為坦洲鎮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
(一)企業總部或區域總部、職能總部在坦洲鎮,上年度合并下屬子公司主營收入20億元以上(子公司需在中山市坦洲鎮注冊且為絕對控股的下屬機構),財政貢獻率不低于2%,形成財政貢獻5000萬元以上;
(二)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5億元以上的企業;
(三)貢獻突出或未來前景較好的企業,經鎮黨委會研究同意,可通過“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認定。
三、扶持措施
(一)營業收入突破專項。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做大做強。以認定當年為基準,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億元、10億元、15億元、20億元、25億元的龍頭骨干企業,分別給予50萬、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250萬元獎勵;對被認定為中山市的制造業龍頭骨干,且獲得營業收入突破專項獎勵的企業,最高按市對應補助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已獲得營業收入突破獎勵資金的龍頭骨干企業再次獲得更高檔次的,按增量部分獎勵。其中,獎勵資金按80%比例直接用于獎勵企業高級管理人員。(責任單位: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稅務分局)
(二)人才專項。入學服務。對于龍頭骨干企業人才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的入學需求,由教育部門根據企業上年度形成的營業收入和財政貢獻規模給予相應名額。(責任單位:鎮宣傳辦公室、教體文旅局)
(三)技術改造專項。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加大技術改造投入。對已獲市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資助(僅限設備獎勵方式),實際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最高按市技術改造資助額的100%給予一次性配套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
(四)創新發展專項。支持龍頭骨干企業開展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龍頭骨干企業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最高按市獎勵額的50%進行一次性配套獎勵,最高分別不超過50萬元、25萬元;獲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最高按市獎勵額的50%進行一次性配套獎勵,最高分別不超過500萬元、250萬元。(責任單位: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
(五)質量品牌專項。鼓勵龍頭骨干企業質量品牌水平提升,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對龍頭骨干企業獲得工信部認定“全國質量標桿”的,最高按市獎勵額的50%進行一次性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獲得“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最高按市獎勵額的50%進行一次性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獲得“制造業單項冠軍培育企業”的,最高按市獎勵額的50%進行一次性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
(六)用地保障專項。屬坦洲鎮制造業龍頭骨干企業增資擴產、新建項目優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標,優先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責任單位: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發展改革和統計局)
四、附則
(一)我鎮龍頭骨干企業可按規定申報市、鎮兩級各項產業扶持政策,如與本措施有重復、交叉的,根據企業意愿擇一執行;
(二)本措施由坦洲鎮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坦洲鎮工業信息和科技商務局承擔。本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