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貿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鎮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管工作,壓實各相關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即日起,坦洲鎮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需進行簡易報備,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一、作業報備流程
(一)報備范圍
本通知所稱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是指工商貿企業進行的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涉及有高處作業(作業面2米以上)、拆除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的小散建筑施工活動。
(二)報備流程
工商貿企業計劃實施涉及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前應到坦洲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辦理施工簡易報備手續,按照《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簡易報備材料清單》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至坦洲鎮黨群服務中心城建窗口辦理報備手續(詳見附件),自覺接受、主動配合坦洲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的監督管理和安全指導。
屬于《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20〕138號)所規定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設單位需按要求辦理正式報備手續。
二、建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
工商貿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是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的發包方與組織者,是源頭管理與過程監督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首要責任。
(一)主動登記報備
工商貿企業計劃實施涉及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前,應到坦洲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辦理施工簡易報備手續;已開展施工的企業,應及時補辦報備手續。
(二)加強源頭控制
工商貿企業應依法將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委托給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安全性生產方面的責任。其中,房屋新建、改建、擴建及拆除施工,應委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企業施工;建筑裝修改造維護施工,應委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施工;消防工程施工,應委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或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施工。
(三)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工商貿企業應安排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對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實施全流程監管,督促施工單位落實以下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是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施工規模,在施工現場配備相應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者崗位證書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如建筑電工、高處作業、電焊作業等人員均需持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
二是涉及高處、拆除、有限空間等高危作業的建筑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經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后實施。實施前,施工方案需報送屬地住建部門,并嚴格按方案實施。
三是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施工或作業前,應當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保證施工作業人員充分了解施工、作業中的安全風險、注意事項、禁止行為和應急措施。
四是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規范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和防護裝置,督促進入現場及現場作業的人員正確穿戴和規范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如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和系好安全帶,安全帶的掛鉤或者安全繩必須系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并高掛低用。
五是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實施作業。高處作業必須嚴格執行“五個必須”,必須培訓持證上崗、必須實行作業審批、必須做好個人防護、必須落實工程措施、必須安排專人監護。拆除施工應從上至下逐層拆除,并應分段進行,不得垂直交叉作業;進行簡易工棚、鐵皮棚的拆除施工,不得以工棚、鐵皮棚的屋面作為拆除人員的立足點,應在被拆除結構的下方搭設操作平臺,作業人員要做好防墜措施;當人工拆除建筑墻體時,嚴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原則;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備注:本通知所稱簡易報備為告知性備案,僅作為安全生產納管的依據,不作為確認相關工程建設活動合法性的依據,不視為對違法建設施工或違法生產作業的許可。
四、業務咨詢
辦理地址:坦神北路103號坦洲鎮黨群服務中心(原坦洲鎮行政服務中心)31號窗口
辦公電話:0760-86780663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至12:00,13:30至17:00,節假日除外
附件:
1、坦洲鎮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簡易報備申請表
2、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簡易報備材料清單
中山市坦洲鎮城市建設和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工商貿企業高風險小散建筑施工作業簡易報備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