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黨建引領十四村社區基層治理工作,提升轄區城市管理水平,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保障居民交通出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從2023年12月25日起對十四村社區范圍內的無照流動經營、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現公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十四村社區范圍內的街道兩側和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廣場、各類建筑退讓區域等公共場地實施無照流動經營、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從嚴整治“馬路市場”。
二、擅自無照流動經營、占道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主動撤離所占用的公共場地,拆除清理違章搭建的亭棚和工具。
三、對占用公共場地進行無照流動經營、占道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執法人員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立案查處;對妨礙、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法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