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專項規劃和經批復規劃條件論證,坦洲鎮人民政府擬對位于坦洲鎮第三工業區中部中山圣馬丁電子元件有限公司的3宗舊廠房用地進行改造,由中山圣馬丁電子元件有限公司自主改造,采取局部改造的方式。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塊基本情況
(一)總體情況
改造項目涉及3宗土地,均位于坦洲鎮第三工業區中部,地塊一位于前進二路16號,東至科技路,南至前進二路,西至申堂一路,北至前進三路;地塊二位于科技路56號,東至龍塘四路,西至科技路,南至前進三路,北至科技路一巷,總用地面積10.9901公頃(109900.93平方米,折合約164.85畝)。其中,地塊一涉及兩個土地證,分別為(中府國用(2001)字第330868號)用地面積4.7521公頃(47521.03平方米,折合約71.28畝)和(中府國用(2001)字第330869號)用地面積3.9730公頃(39729.84平方米,折合約59.59畝);地塊二涉及一個土地證,(中府國用(2001)字第330895號)用地面積2.2650公頃(22650.06平方米,折合約33.98畝)。
(二)符合我市政策優惠情況
改造項目涉及的3宗土地在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為非建設用地,但在我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安排建設用地規模,符合《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號)第(一)條“對用地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我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安排建設用地規模的項目,改造方案經市土地管理委員會審議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優惠”要求。經核查,項目用地面積10.9901公頃(109900.93平方米,折合約164.85畝)納入享受我市政策優惠范圍。
(三)權屬情況
改造范圍內全部屬國有建設用地,土地用途為工業,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經確權、登記,土地證號分別為中府國用(2001)第330868號、中府國用(2001)第330869號、中府國用(2001)第330895號,土地權利人均為中山圣馬丁電子元件有限公司,2002年1月開始使用。
(四)土地利用現狀情況
改造范圍內現有11棟建筑物,現有建筑面積104744平方米,為中山圣馬丁電子元件有限公司,2002年1月開始使用,具體情況如下:
地塊一有7棟建筑物,現有建筑面積93498平方米,現狀容積率1.07,已按規定辦理規劃報建等手續,主要作為工業廠房及輔助用房。該地塊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積0平方米。
地塊二有4棟建筑物,現有建筑面積11246平方米,現狀容積率0.5,已按規定辦理規劃報建等手續,主要作為工業廠房及輔助用房。該地塊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積0平方米。
改造前,年產值為1.23億元,年稅收為352萬元。改造范圍內用地不涉及閑置和歷史文化資源要素等情況,改造范圍內3宗土地已抵押給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已征得抵押權人同意改造。
(五)規劃情況
改造范圍內用地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在我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中,屬城鎮建設用地10.9901公頃(109900.93平方米,折合約164.85畝),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號)第(一)條,對用地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我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安排建設用地規模的項目,改造方案經市土地管理委員會審議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優惠。
改造范圍內用地未納入現行《中山市“三舊”改造(城市更新)專項規劃(2017-2020)》,但已納入我市在編《中山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專項規劃(2020-2035)》舊廠房潛力資源和鎮級重點更新片區管理,根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村鎮低效工業園改造升級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號)第(一)條,視同符合我市“三舊”改造專項規劃。
改造范圍內用地符合經批復規劃條件論證,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坦洲鎮工業用地規劃條件論證報告的批復》(中府函〔2022〕245號)中,一類工業用地2.0401公頃(20400.98平方米,折合約30.6畝),規劃容積率1.0-3.5,建筑密度35%-60%,綠地率10%-15%,生產性建筑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藝除外),配套設施建筑高度≤100米;二類工業用地8.70656公頃(87065.95平方米,折合約130.60畝),規劃容積率1.0-3.5,建筑密度35%-60%,綠地率10%-15%,生產性建筑建筑高度≤50米(特殊工藝除外),配套設施建筑高度≤100米;生產防護綠地0.2166公頃(2166.11平方米,折合約3.25畝);城市道路用地0.0268公頃(267.89平方米,折合約0.40畝)。
改造范圍內用地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等管控要求。
二、改造意愿情況
改造范圍涉及中山圣馬丁電子元件有限公司1個權利主體,坦洲鎮人民政府已按照法律法規,就改造范圍、土地現狀、改造主體及擬改造情況等事項征詢其改造意愿,同意將涉及土地、房屋納入改造范圍。
三、改造主體及擬改造情況
根據有關規劃要求,改造項目嚴格按照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經批復規劃條件論證管控要求實施建設。在經批復規劃條件論證中屬道路和綠地等公益性用地部分,日后,坦洲鎮人民政府需按規劃開發建設時,應無償將用地交給坦洲鎮人民政府使用。
改造項目擬采取權利人自主改造方式,由中山圣馬丁電子元件有限公司作為改造主體,實施局部改造。改造后將用于工業生產(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在符合經批復規劃條件論證的基礎上,地塊一容積率不小于2.5,建筑面積不小于218184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2297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積136600平方米,保留已有產權建筑面積81584平方米;地塊二容積率不小于2.5,建筑面積不小于56674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912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積49750平方米,保留已有產權建筑面積6924平方米。
項目相關情況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山市差別化環保準入促進區域發展實施細則》《中山市涉揮發性有機物項目環保準入管理規定》。改造后年產值將達到98910萬元,年稅收將達到4945.5萬元。
四、需辦理的用地手續
地塊一涉及的兩宗土地,土地證號分別為中府國用(2001)字第330868號和中府國用(2001)字第330869號,計劃在改造方案批復后進行并證。
五、資金籌措
由改造主體擬投入資金5.5億元,其中自有資金1.65億元,銀行借貸3.85億元。
六、開發時序
項目開發周期為5年,擬分3期開發。一期開發時間為2022年8月,擬投入資金23137.8萬元,擬建建筑面積91813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12182平方米),主要在地塊一中實施建設8幢9層工業廠房;二期開發時間為2023年8月,擬投入資金17044.4萬元,擬建建筑面積67712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10794平方米),主要在地塊一中實施建設7幢9層工業廠房;三期開發時間為2024年8月,擬投入資金14817.8萬元,擬建建筑面積58837平方米(含不計容建筑面積9120平方米),主要在地塊二中實施建設6幢9層工業廠房。
七、實施監管
改造主體應當按規定與坦洲鎮人民政府簽訂已擬定的項目實施監管協議,并按合作協議、監管協議約定實施改造。
附件:1. 華算圣馬丁總平面圖
2. 坦洲鎮中山圣馬丁電子元件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項目“三舊”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圖
中山市坦洲鎮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