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五一”勞動節假期將至,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及計量行為,優化市場消費環境,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現對全鎮各行業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出如下價格提醒告誡:
一、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全鎮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確保市場經營活動規范有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全鎮經營者要嚴格依法明碼標價,切實做到價簽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禁止價格欺詐行為。全鎮經營者,尤其是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活動時,要認真規范自身的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規范各項價格促銷行為,合法合規促銷,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誘導他人進行交易,欺詐和誤導消費者。
四、各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醫藥及煙酒專賣經銷商店應自覺維護米面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名優煙酒等節日特色消費品和醫療用品、藥品價格秩序,嚴禁趁節日期間串通漲價、囤積居奇、哄抬物價、強制搭售、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
五、各旅游景點要做好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公示工作。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旅游景點門票價格應嚴格執行優惠、減免措施。不得有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以及其他亂加價、亂收費行為;各旅游停車場和四輪電瓶車經營戶要嚴格執行政府規定價格和收費標準。
六、各客運公司、出租汽車公司等交通運輸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價格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七、賓館酒店、餐飲、洗車場、中介服務、美容美發等服務行業經營者,應當明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履行價格承諾,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欺詐消費者。餐飲單位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額。
八、各停車場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并在標價牌上,標明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價格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同時,把標價牌公示到停車場入口處和繳費地點的顯著位置,實行亮牌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停車場嚴禁超標準收費或變相多收費。
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屬于國家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貿易結算中不得使用未經檢定、超過檢定合格有效期或者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十、任何經營主體在經營活動中不得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進行結算。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積極發揮社會共治作用。如發現經營者存在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串通漲價或其它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45”服務熱線進行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類價格及計量違法違規行為,對情節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