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鎮村品質風貌,營造干凈、整潔、文明、有序的市容環境,全力推動“百千萬工程”加力提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山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將部分路段實行嚴格管理,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管路段
(一)文康路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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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I大道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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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嚴禁內容
(一)嚴禁占道經營。嚴管路段嚴禁占道經營、亂擺賣、堵塞消防車通道、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現象。
(二)嚴禁亂堆放。嚴管路段嚴禁亂堆放雜物或垃圾。
(三)嚴禁亂搭建。嚴管路段嚴禁破舊雨篷、遮陽篷、違規商業廣告招牌等破舊附屬設施,嚴禁違規設置防盜網、戶外廣告牌、橫幅等。
?。ㄋ模﹪澜麃y張貼。嚴管路段嚴禁亂貼畫、“牛皮癬”小廣告。
?。ㄎ澹﹪澜麃y扔垃圾。嚴管路段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垃圾分類投放、物品擺放有序、衛生無死角,積極營造整潔舒適的環境。
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企業、門店及個人,在通告發布后,立即糾正或改正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對拒不改正的,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廣大企業、商戶、群眾自覺遵守城市管理相關規定,落實好“門前三包”責任制,共同維護良好市容秩序。
特此通告。
中山市坦洲鎮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12月31日
相關法律法規:
《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責任人應當在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內履行下列義務:
?。ㄒ唬┍3质腥菡麧?,無亂擺設、亂搭建、亂張貼、亂涂寫、亂刻畫、亂拉掛、亂堆放等行為;
(二)按照規定設置環境衛生設施,并保持整潔、完好;
?。ㄈo暴露垃圾、糞便、污水,無污跡,無渣土,無蚊蠅等病媒生物孳生地。
《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不得擅自占用街道兩側和道路、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廣場、各類建筑退讓區域等公共場地設攤經營、兜售物品、演出或者堆放、晾曬物品。
《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至二款 設置戶外廣告、戶外招牌、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形美觀,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和本市相關技術規范,并按照規定進行管理、維修、油飾、補正、拆除或者更新。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者應當征得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同意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按照審批要求設置戶外廣告;批準設置期限屆滿后,應當及時拆除。
《中山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未經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或者未按批準要求設置大型戶外廣告,或者批準設置期限屆滿后未及時拆除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可以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山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設置下列戶外廣告,應當向市城管和執法部門申請設置許可:
(一)戶外廣告設施屬于任一邊邊長大于等于4米或者單面面積大于等于10平方米的大型戶外廣告設施;
?。ǘ儆诒巨k法第九條第四款第(三)項所指戶外廣告設施的(因舉辦文化、旅游、體育、會展、慶典、公益等活動,占用街道兩側或者公共場地設置的臨時戶外廣告設施);
?。ㄈ┰诠残畔谝酝庠O置本辦法第九條第四款第(四)項所指戶外廣告的(即在城市建筑物、構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的宣傳品)。
《中山市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ㄒ唬├没蛘哒趽踔嘎放?、交通信號燈、電子監控等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及其支架的;
?。ǘ┠藓鐭?、LED等光源性廣告設施與交通信號燈、電子監控設施距離過近,戶外廣告設施的形式與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相近,影響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正常使用的;
?。ㄈ┰谟绊懙缆方煌ò踩膮^域設置的;
?。ㄋ模┢茐慕ㄖ?、構筑物結構安全,影響市政公共設施、無障礙設施使用的;
?。ㄎ澹┯绊懴腊踩O施、器材、標志使用,妨礙消防車通行以及影響逃生、滅火救援和消防登高撲救的;
?。├媒ㄖ镂蓓?、立交橋、高架橋、危房、違法建筑設置戶外廣告的;
?。ㄆ撸├眯械罉?、綠化帶,侵占、損毀綠地,占用機動車道、人行道路面或者阻礙機動車、行人正常通行的;
(八)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名勝風景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控制地帶,但本辦法第九條第四款第(一)項所指戶外廣告設施除外;
?。ň牛┓伞⒎ㄒ幓蛑猩绞袘敉鈴V告設置專項規劃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