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譚玉坤未經規劃許可擅自施工建設,經本單位立案調查,于2024年3月20日對譚玉坤作出并送達《中山市神灣鎮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書》(粵中神灣執罰字〔2023〕318號),要求譚玉坤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自行拆除在中山市神灣鎮神溪村沙崗上巷85號的建筑物(圖紙編號:F32YYW20230021),而譚玉坤逾期未履行拆除義務。為維護行政執法的嚴肅性,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予以公告,限譚玉坤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內自行拆除在中山市神灣鎮神溪村沙崗上巷85號的違法建筑物(圖紙編號:F32YYW20230021)。逾期仍不拆除的,本單位將依法實施強制拆除。
對于強制拆除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阻撓、干涉,否則將依法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中山市神灣鎮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