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府改函(21)〔2023〕001號
廣東晟泰鴻智能包裝有限公司:
《神灣鎮廣東晟泰鴻智能包裝有限公司地塊項目低效工業用地改造方案》(下稱《改造方案》)于2023年7月14日經神灣鎮黨政領導班子集中審議通過。根據會議決定,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改造方案》(詳見附件),同意該項目采取權利人自主改造模式,由廣東晟泰鴻智能包裝有限公司作為改造主體,對位于神灣鎮外沙村光輝路1號1.7629公頃(17629.41平方米,折合約26.44畝)土地實施全面改造。
二、請廣東晟泰鴻智能包裝有限公司及時按照經批準的《改造方案》實施建設,《改造方案》的實施,應符合我市城市更新有關規定,以及我市有關規劃管控、產業準入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請廣東晟泰鴻智能包裝有限公司在本批復之日起規定期限內完成與神灣鎮簽訂實施監管協議,屆時神灣鎮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該項目實施建設的跟蹤、督辦和考核工作,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改造。逾期未簽訂實施監管協議的,視為批復自動失效。
四、本批復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項目動工時間以批復的《改造方案》為準。首期開發超過有效期1年未動工的,視為批復自動失效。
附件:神灣鎮廣東晟泰鴻智能包裝有限公司地塊項目低效工業用地改造方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