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商務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做好第二批全國示范智慧 商圈智慧商店申報工作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3〕222 號)相關要求,結合前期我局對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的摸底情況。請各鎮街組織轄區的企業,對照商務部制定的《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創建方案》和相關建設指南、評價指標(詳見附件1)進行自評。請有意向申報的企業在10月12日中午下班前按照文件要求將紙質資料(一式五份)和電子檔資料報我局。請確保擬申報主體自評分達到 90 分以上, 并按照“1+N”的模式(即1個商圈及商圈內多個購物中心、百貨店)統一申報(類型可參考廣州天河路商圈、北京路商圈)。我局將進行材料初審,并報送至商務廳,商務廳將推薦至商務部擇優評審。
附件:1.《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示范創建方案》和相關建設指南、評價指標
2.全國示范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申報書
中山市商務局
2023年10月11日
(聯系人:侯睿聯系電話:89892718,地址:中山二路57號B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