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商務主管部門:
根據《中山市2022年促進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穩增長措施》(中商務建字〔2022〕65號)、《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中山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府〔2020〕14號)、《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商務主管部門在相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中使用企業商務誠信報告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商務秩〔2017〕2號)、《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2年中山市組織財政收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函〔2022〕92號)、《關于印發<中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財監〔2022〕30號)等文件要求,為做好2022年第二至四季度批零住餐企業穩增長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我市依法設立的納入我市限上統計的批零住餐(不含汽車銷售)企業。
二、支持內容及標準
2022年,對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個體戶)全年銷售額(零售額)實現同比增速7%以上的,按以下分類進行獎勵:限額以上批發企業(個體戶)銷售額第二至四季度累計同比每增加5000萬元,獎勵10萬元,單個企業獎勵最高500萬元;限額以上零售企業(個體戶)零售額第二至四季度累計同比每增加2000萬元,獎勵5萬元,單個企業獎勵最高500萬元;限額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個體戶)營業額第二至四季度累計同比每增加300萬元,獎勵5萬元,單個企業獎勵最高300萬元。2021年10月1日以后開業并且上限入庫的企業增速不受7%的限制,增量的獎勵標準按50%給予。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統一采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必須編制頁碼(可手寫),裝訂成冊(膠裝,不要使用非紙類封皮和夾套)。
(一)封面(蓋章,詳見附件1);
(二)目錄;
(三)法人簽字或簽章的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蓋章,詳見附件2);
(四)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2022年全年銷售額增長率和2022年二至四季度同比增長額的證明資料(以聯網直報系統中下載的E204表為準,涵蓋數據包括2021年和2022年的1-3月,1-12月統計數據,蓋章);
廣東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業誠信信息記錄》(詳見附件3。根據企業誠信情況,該記錄出具需要2-7個工作日不等,請企業務必第一時間申請該項記錄);
如為2021年10月1日后開業且納入限上統計的企業,請提供入統通知書。
四、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
企業通過廣東財政惠企利民服務平臺完成在線申報(網站:https://czbt.czt.gd.gov.cn/#/home),申報流程:(1)注冊(詳見附件4);(2)申報“2022年第二至四季度批零住餐企業穩增長措施”項目;(3)申報企業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完成網上申報后,將申請材料(一式一份)于2月10日下班前送到所屬鎮街商務主管部門。
紙質資料須與網上申報資料一致;請企業按時提交資料,逾期視為不申請。
(二)鎮街商務主管部門初審
各鎮街商務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應嚴格審核材料,對項目真實性負責;并在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在線初審,將初審結果匯總編制匯總表(詳見附件5)加蓋公章后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于2月16日前報送到我局(具體地址為中山二路57號B座204室,可快遞),電子表格發送到聯系人黨政OA外網郵箱或粵政易。
(三)市商務局審核
市商務局按照有關審核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意見征詢及公示。
(四)撥付
專項資金安排經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市政府批復同意后,由市商務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五、管理與監督
(一)申請單位收到資金后,必須做好財務賬目,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的監督檢查。
(二)申請單位須對資金申報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凡經審計和監督部門認定,資金申報和使用單位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在3-5年內限制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三)申請單位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不予支持:
1.在申報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2.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3.企業在廣東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上出具的《商務誠信報告》顯示誠信等級被評價為C等(含CCC、CC、C三個級別)及以下的;
4.存在虛開發票、偷稅漏稅等行為的。
附件:1.封面樣式
2.2022年第二至四季度批零住餐企業穩增長措施申報單位基本情況表
3.廣東商務誠信公共服務平臺申請操作指引
4.項目使用手冊(單位端)
5.2022年第二至四季度批零住餐企業穩增長措施申報匯總表
中山市商務局
2023年1月9日
(聯系人:侯睿、王京;電話:89892718、89892717)